让群众在城中村改造中得普惠 访瓯海副区长潘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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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讯 城中村改造征迁工作与当地百姓的生活关系密切,也涉及到很多方面。记者近日专访瓯海区副区长潘小林,在他看来,征迁工作在合法依规的前提下,要想方设法让群众在城中村改造中得到普惠,并尽可能地满足百姓的基本诉求,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通过城中村改造增大村民资产,这个理念一定要传递给各级党组织。”潘小林表示,瓯海区在城中村各项工作启动之初就树立正确的意识,明确城中村改造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高片区价值,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党组织在农村执政物质基础的理念。对于征迁百姓而言,让他们可以享受城市发展改革的红利,从原先城中村搬入到现代化小区居住,使得生活环境大大改善。这些理念首先要传递到最基础的村级组织,让他们认识到这件事对村集体、对百姓都是利好的事,从而让村干部带头做好模范生,发挥城中村改造中基层骨干的作用。
如何让城中村改造普惠群众?潘小林认为要和群众算好这本利民帐,在这场大规模的改造中,家家户户都会算经济账,老房子值多少,货币安置值多少钱,实物安置和期房又值多少钱?都是百姓最想知道的,政府要做的是保证利民安民,通过物权和宅基地,让群众的资产获得财产性增长。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还要想方设法满足百姓的基本诉求,有些百姓在征迁后确实财产有实质性地增加,但眼前现实生活存在困难,极个别征迁户甚至面临交不起购新房款等问题,政府有义务帮他们支招。“比如,采用安置质押权贷款、部分退购等方式以化解这个难题。”他说,这些都需要细致地考虑到。此外,村里祖祖辈辈遗留的一些纠纷矛盾,都要趁着旧村改造的契机解决好,才能让百姓安稳地搬迁,实现他们美好生活的愿景。
“征迁中,政府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是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老百姓。”潘小林说,他要求参与前期攻坚的工作人员必须将心比心,成为拆迁户值得信赖的人。在具体的工作方法上,瓯海区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体现温情,比如对于设计安置房套型时,会请村里的乡贤、有知识的村民代表参与,听听他们对自己的安置工程,有什么好的建议。因为不同地域、不同家庭,对住房有不同的需求,工作人员会将属地百姓的生活习惯和偏好收集起来,融入设计方案中。看起来很细小的问题,但从百姓的角度来看却是很重要。在考虑征迁安置时,也要充分考虑选址,对老人安置,在临时过渡安置阶段提倡集中供养,“老人住在临时周转房里,我们要像对自家老人一样去照顾,同时,也呼吁社会志愿者一起参与,平日嘘寒问暖对老人来说也是一份暖心关怀。”潘小林表示。
“最后是对安置房建设的品质需深思谋划,对其周边的必要配套包括社区、幼儿园、医院和农贸市场等基础配套,都要统一规划、建设。”潘小林介绍,瓯海区对整村连片旧房拆除后,有条件的宗地采用安置代建与出让开发捆绑的方式,以求宗地资地平衡和小区的品质保障,并同步推进安置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以确保把一个安置小区交给百姓时,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居住点,而是宜居宜业的新家园,为百姓今后的新生活打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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