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拒不整改住宿登记 温州警方开出“巨额罚单”

温州网 2016-08-02 08:43:00
7月29日,市区南浦辖区某连锁宾馆领到了一张鹿城警方对该单位罚款10万元、对宾馆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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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8月2日讯(记者 项锐 通讯员 黄旭灏 汪朝辉)7月29日,市区南浦辖区某连锁宾馆领到了一张鹿城警方对该单位罚款10万元、对宾馆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据悉,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自2016年1月1日施行以来,温州警方首次对违法企业开出额罚单。

  按照法律规定,做好住宿旅客的信息登记,是宾馆从业者的责任和义务。鹿城警方介绍,今年上半年以来,这家连锁酒店多次没有严格执行规定而被辖区派出所行政处罚。其间,民警多次上门督促责令整改,但该宾馆仍然“阳奉阴违”拒不整改。

  7月21日,派出所民警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仍存在实际住宿旅客与登记信息不符的情况。据此,鹿城警方依照《反恐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宾馆和负责人作出上述处罚。

  “在《反恐法》实施之前,由于这类行为的违法成本低,宾馆经营者不把处罚当回事。现在,对于多次被警方行政处罚且拒不整改的,可以依照这项新法律进行重罚,从而倒逼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鹿城公安治安二大队负责人吴松洁说。

  警方提醒广大宾馆从业者,务必做好住店旅客的信息登记和核查,以免发生违法行为。广大公民也要积极配合,在宾馆告知“请出示您的身份证”的时候,应主动出示登记。如果确实没有携带身份证明但急需入住的,请到当地派出所核对个人身份信息后,凭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再登记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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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黄作敏 举报网络谣言和淫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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