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发文:进一步加强城中村改造历史文化风貌保护
温州网8月17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庄丽)近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的保护工作,保护城中村的特色风貌,延续城中村的历史文脉,尊重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促进城市转型与文化传承和社会文明协调发展。
今年,温州“城中村改造”工作迅猛推进,计划在未来几年将全市70余个行政村改头换面。就在此前,温州市龙湾区底岭下村一处240多年的清代老宅被列入拆除计划,此事引起社会关注,不少人疑惑,如此精致且具有历史气息的老宅难道也要在“城中村改造”中被夷为平地?最终,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这座清代浙南民居被成功保留了下来。
温州是座有着千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文化底蕴深厚,散落在全市各处的历史建筑众多。随着我市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加快,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风貌,同时符合城市转型发展的客观要求,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8月15日下发《通知》(温政办〔2016〕77号)。
《通知》包括主要六块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调查摸底、依法落实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注重传承、收集记录历史文化、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对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的调查、保护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改造过程中,对城中村范围内,已经确认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进行认真梳理和排查,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要求,落实保护措施,依法加以保护,确需异地保护的,要事先制定方案,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对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或历史建筑,但具有一定保护和利用价值的传统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未列入保护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和评估,并分类建立名册,做到不遗不漏。
除了历史文物的保护之外,《通知》还要求“城中村”改造中重视当地环境要素和文化元素的保护。
《通知》要求,改造过程中适当保留一些能体现原有村庄风貌的环境要素和文化元素,及时收集和整理被拆除民居的传统建筑构件,尽可能在新建建筑和景观环境设计中加以运用和体现,使城中村的历史文化风貌得以延续。同时,重视对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资料和实物的收集、记录及展示,通过航拍、视频、摄影等多种方式记录城中村的原有风貌和改造过程,保留一份城中村的鲜活记忆。
此外,我市还鼓励发动各种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认养、资助、技术服务等方式参与城中村历史文化风貌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毁坏和偷盗文物、历史建筑、建筑构件和古树名木的不法行为。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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