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官赖曝光!198人遭“一票否决” 5年催还7.3亿

浙江新闻客户端 2016-11-03 14: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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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期以来,“执行难”是市民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法院工作的瓶颈之一,其中,被执行人系公职人员的案件更是难中之难。日前,乐清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该院开展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活动情况,并通报十起涉特殊主体执行案例。

  执行法官查封一处房产。

  “官赖”是执法难点

  所谓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是指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国企职员等。

  年初以来,乐清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特殊主体占被执行人数的比例为3.82%,涉特殊主体案件占执行案件数的7.11%,标的额占31.17%。

  “涉特殊主体案件不仅数量多,标的额大,占比重,而且造成的不良影响也较大。”乐清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范道敏表示,为了缓解这个难题,近年来,乐清法院用足用好各项措施,创新执行方法,联动各协作单位,积极参与综治审核,强力推进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力求突破该类案件执行中遇到的困境,形成乐清经验。

  治“官赖”,乐清法院有奇招

  乐清日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乐清通过建立法院、社保、民政、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市编办等单位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综治审查一票否决制、加大惩戒力度等方式,强力推进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2011年至今,乐清法院已实际执结各类涉特殊主体案件378件,执行到位金额7.3亿元。

  完善综治审查一票否决制,是乐清经验的一大亮点。截至2016年10月18日,乐清法院已经审核407批,共计29029人次(包括企业等单位),督促审核对象履行完毕24件执行案件,到位金额3928万元,198名审核对象因拒不履行,相关部门根据法院提出的否决建议,取消其相应资格。

  与此同时,乐清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仍不主动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且在以上措施均不奏效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今年共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2人次,罚款8人次,涉拒执罪打击2人。

  范道敏表示,接下来,该院将通过约谈一批、通报一批、曝光一批、惩戒一批、化解一批、执结一批等措施重点清理特殊主体涉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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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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