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大拆大整,重塑温州形象

董伟斌 2016-11-07 17:10:00
拆的是漠视城市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这一人心的樊篱,拆的是城市空间拓展中遇到的“钉子户”,拆的是那一幢幢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危旧房、违章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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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城区双屿街道四间民房的轰然倒塌,聚焦了国内各大媒体的视角,把温州的城市管理推到了风头浪尖,也引起了政府的深层次思考。接踵而来的全市范围内的“大拆大整”专项整治行动,它的推出,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笔者认为它不是“亡羊补牢”,而是正当其时。如何做好“大拆大整”,需要我们从三个方面着手来解决。

  首先,要推进规划落地的“齐步走”意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温州城乡危旧房存量大,不是一朝一夕形成。每一届政府,都开展新一轮规划的修编,但是每一轮规划实施的侧重点都是政府考核中的量化指标。反而对整个城市格局中大量存在的城中村、棚户区、危旧房的存量摸底、更新改造,却没有详细的时间表。我们城市的“控规”,对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只“控”不“规”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很有必要以房屋建设中钢混框架结构的运用为时间节点,借鉴杭嘉湖城市拆建的经验,加大城中村、棚户区、危旧房的更新改造力度,通过拔高建筑物,拓展公共交通、绿地与地下停车场,让温州告别拥挤现象,从整体上提高温州城市的宜居性。

  其次,要消除民众认识的“自留地”误区,切实解决“城村共体”现象。温州城乡建设中,自建房现象由来已久,全国最早的“农民城”也出现在温州。在政府财力不足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自建房政策改善民生,让居者有其屋,是一种值得肯定的现象。但是自建房的长期存在,导致城乡公共项目推进时出现拆迁难的“肠梗阻”现象,这也是有目共睹、发人深省的。有拆必访,没有利益加码就纠缠不休也是我们城市拆迁所要面对的“顽疾”。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由此裹足不前,要迎难而上,切实解决温州城不像城、村不像村的“城村共体”现象。实际上,城市是公众群居的载体,而不是个人独居的乐园。政府层面要加强宣传引导,消除民众思想认识中房子就是“自留地”的误区,在保证居住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正视附加在这些房子上的公共权益,通过适度的腾挪,盘活本已稀缺的土地资源,为温州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最后,要健全市政领域的“网格化”管理,消除各类私搭乱建现象。温州人多地少,城市建成区很多自建房、边角地,成为不少人出租牟利的“金饭碗”。加上在城市管理中,规划、土地、市政、执法等诸多管理部门职责分割不明晰。大量私搭乱建行为无孔不入、层出不穷,钻了管理“漏洞”。政府保障民众的“物权”,但不能对“越界”行为熟视无睹。因此,很有必要借鉴公安部门的“片警”制度,整合财政供养人力资源,在市政领域推行“网格化”管理,进行综合执法,增加违法成本,杜绝各类私搭乱建行为的生长空间,最终让违法违章建筑销声匿迹,让危旧房的集中区域通过治理变换新颜,消除城市的各类公共安全隐患和“疤痕”。

  “大拆大整”,拆什么,整什么?笔者认为,拆的是漠视城市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这一人心的樊篱,拆的是城市空间拓展中遇到的“钉子户”,拆的是那一幢幢损人利己、唯利是图的危旧房、违章屋。整出的是公众心目中企盼的一个个安全岛、一块块绿地、一座座美丽的后花园。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会最终“挺”起来、“活”起来、“靓”起来,重新具备自己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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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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