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十天一通报一督查 抓实做细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
温州网讯 温州市采取十天一通报一督查,抓实做细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两不误。截至4月10日,温州市已完成3530个村低收入农户认定排摸,排摸工作完成率达65%,其中文成县、平阳县、洞头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已全部完成排摸工作,有717个村完成排摸对象录入社会救助系统进行比对。
一、紧抓工作部署。去年12月,在全市扶贫会议上进行了认定工作部署,要求每个县(市、区)选择3个不同类型的村,在春节前完成低收入农户认定试点工作。3月份,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强调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认定标准和规模,明确责任分工、明晰工作程序,明确完成时间和建立定期通报和督查制度。各地都召开了县乡村三级负责人和扶贫干部参加的认定工作部署会和业务工作培训班,层层推进工作落实。
二、优化部门联动。我们会同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通知》,并召开座谈会,探讨扶贫开发政策与低保制度衔接的办法和合作机制,切实做好双方工作对接、数据共享、信息共建、督导共推。共同召集各地扶贫和民政科长就低收入农户认定排摸工作和信息比对平台的数据录入、部门核对、对象判断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合作分工,提高认定工作效率。与市民政局共同开发了低收入农户主动发现核对平台,实现同民政社会救助平台的无缝衔接。联合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即可实时商议对策,有效推进工作进度。
三、细化工作要求。各地建立由县领导为组长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和涉农街道相应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政策宣传、收入核查、审核认定等工作,驻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协同村两委干部具体负责相关村的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认定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县(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低收入农户人数占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总人口5%左右,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控制在3%以下,5个县一般不超过6%。扶贫部门重点抓宣传发动、对象排摸和主动发现的信息录入,民政部门重点抓主动发现的对象申报和审核。
四、严督责任落实。开展低收入农户认定进度统计工作,采取10天一报,于每月10日、20日和月底,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涉农街道办事处以村为统计单位,按规定格式填报,由县(市、区)扶贫办汇总报市扶贫办,市扶贫办抄送市民政局。同时,通过实地抽查和民政系统数据平台核查进度。4月11日至14日,组织4个督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排摸工作进行督查,重点听取工作推进情况介绍和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查阅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方案和部署会、培训班记录、村级排摸记录,走访抽查村核对排摸程序和结果。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责任不落实、要求不清晰、工作不到位,导致工作进度滞后、工作质量差的给予通报批评。严督进度、严查实情、严究责任,确保6月底全面完成认定工作。
五、强化政策支持。今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严格低收入农户认定程序,及时搜集、整理低收入农户基本情况信息;建立扶贫开发政策与低保制度有效对接机制,搭建扶贫和社会救助两大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交换平台,发挥信息系统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4月11日,召开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新闻发布会,提出计划推行精准扶贫保险覆盖低收入农户10万人等扶贫礼包,增强低收入农户的盼头,增强低收入农户认定工作的严肃性。
温州市农办(扶贫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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