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队长”滥用职权被撤职 市纪检监察部门:对破坏营商环境“零容忍”

温州网 2018-03-15 06:53:00
各级纪委监察委将持续强化执纪问责,铁拳整治涉企执法问题,发现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刁难企业及其他干扰企业日常运行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温州网讯 借着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安监中队长这顶“帽子”,王云森一度在对企业执法中“尝到”不少甜头。但如今,这些甜头都成了苦果——因为破坏营商环境,行为构成违法违纪,王云森被撤销了党内职务,还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日前,这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查处,在基层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震慑。“破坏营商环境的就该从严从重打击,让企业安心做事,发展才有希望。”不少企业、群众拍手称快。

  “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正在全面推进,市纪委监察委表示,各级纪委监察委将持续强化执纪问责,铁拳整治涉企执法问题,发现并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刁难企业、强制或暗示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吃拿卡要”及其他干扰企业日常运行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如遇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可拨打12388向市纪委举报。

  面对企业“意思一下”,他收下了1万多元提货券

  “营商环境提升年”涉企执法专项整治中,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走访调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其中一起举报反映:王云森自担任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安监中队副队长、队长以来,工作方式冷硬、粗暴、苛刻,给辖区内企业带来了重重压力,陆续有多家企业被迫搬离南白象。

  瓯海区纪委监察委立即立案审查。据调查,王云森在执法过程中,在弹性限制内“走上限”。个别企业起了向王云森送礼的歪念头,希望能通过私下送礼得到“关照”。

  最多的一次是在2017年3月,瓯海南白象街道辖区内的三家企业因存在安全隐患,被区安监局各处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三家企业的负责人李某某、陈某某、贾某某共同出资12600元购买了20条中华香烟提货券,由他人代送给王云森。

  “他们很客气说要意思一下,我不收反而不好。”在接受调查时,王云森对办案人员坦白,面对企业“善意的表达”,他在收受之后将提货劵兑换成了现金12000元。

  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他3次为战友、朋友做生意“牵线”

  王云森所在的辖区涉及数百家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根据举报线索调查发现,王云森有一个从事纸板箱生产销售的朋友和一个从事生物质燃料颗粒销售的战友,都曾跟他提出向其辖区企业推销产品。

  “朋友都提了,我也觉得没什么,就跟企业招呼了一下,其他的都是他们自己谈的。”于是,在担任南白象安监中队队长期间,王云森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先后3次为其战友和朋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据瓯海区纪委监察委调查,2014年上半年的一天,辖区某企业的管理人员何某某因为安全生产问题,到王云森的办公室咨询谈话。其间,王云森表示,希望何某某关照其朋友公司的纸板箱生意。何某某表示同意。之后,王云森将何某某的联系方式交给其友,后双方达成生意。

  另外两次“牵线”分别发生于2014年和2016年。最终因王云森其友提供的产品价格较高,未达成生意。

  据有关举报和调查情况反映,王云森强制推销导致有的企业战战兢兢不敢拒绝,只得去购买他推销的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产品。有的企业则因为价格过高,实在不能接受,生意没有达成,担心会遭到报复,开始准备迁址移厂。

  铁腕整治“零容忍”,痛击顽疾推行全面监测

  “驻地企业对一个地方营商环境的评价,对该地的经济发展、营商环境有很重要的影响。如果企业给差评,会降低该地在整个行业中的声誉。”瓯海区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云森身为共产党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却吃拿卡要、向企业索要好处、收受钱物、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推销高价产品。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政府声誉,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影响极坏,应受严肃处理。

  日前,瓯海区纪委对王云森作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决定,瓯海区监察委给予王云森行政撤职处分。

  市纪委监察委表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打击,以铁的手腕和铁的纪律坚决为优化营商环境清障。

  查处和曝光不是案件的“终结”,着眼“后半篇”文章至关重要。瓯海区纪委监察委对该区规上企业推行效能监测点全覆盖,将涉企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执法水平、工作作风、工作效率、主动帮扶等情况纳入全面监测,对监测发现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从严从重处理。对破坏的营商环境的问题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姜巽林

  通讯员:叶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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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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