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专注于研究反家暴法律
温州网11月28日讯(记者 潘涌燚)她是我国第一位系统介绍“受虐妇女综合征”的法律专家;她是被全国很多法院奉为审案“红宝书”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的起草者;她是在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作为“专家证人”出庭参与诉讼的第一人……在我国反家庭暴力领域内,她注定要被写入史册,她就是温州人陈敏。
这期间的17年,陈敏用蚂蚁撼动大象般的坚韧,一点儿一点儿敲开了司法制度的狭缝。在包括陈敏在内的妇女法律界人士的的大力推动下,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首个反对家庭暴力全国性法律。
求学加拿大
将“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引入国内
最初将作为舶来品的“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带入国内的人,就是陈敏。她之所以会关注这一理论,得益于她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女性主义法学专业的求学经历。
在加拿大留学期间,陈敏参加了一堂女性主义法律研究必修课的大讨论。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她一直泡在大学的亚洲图书馆查找资料。结果发现,不少地方存在触目惊心的家庭暴力。
随后,陈敏发现我国对家庭暴力的系统研究和撰写的专门书籍几乎是空白。因此,陈敏一头扎进了研究北美发达国家关于家庭暴力的理论和实践中。
期间,陈敏了解到,凭借着“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解释长期受暴对妇女的心理和行为造成的影响,加拿大22岁的妇女拉娃莉开枪杀死丈夫后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这是加拿大第一例妇女以暴抗暴而不陷牢狱的个案。随后,“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被诸多国家广泛采纳,成为受虐杀夫或者受丈夫胁迫犯罪而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的证据。
从了解、认识“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到将这一理论引入国内并应用于个案中,陈敏用了很多年的时间。积极发声在律师生涯中为受虐妇女奔走呼吁1999年,陈敏回到国内,开始从事涉及妇女权利研究与诉讼的工作。她还在媒体上发声,介绍和推广“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
积极发声
在律师生涯中为受虐妇女奔走呼吁
1999年,陈敏回到国内,开始从事涉及妇女权利研究与诉讼的工作。她还在媒体上发声,介绍和推广“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
2000年,陈敏撰写的介绍“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的文章刊登在了《中国妇女报》上,这也是国内媒体首次刊登介绍这一理论,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从2003年起,陈敏一直试图在司法领域推广“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为那些采取了极端抗争手段的妇女奔走,呼吁减轻对她们的刑事处罚。
2003年,作为公益组织的中国法学会受虐妇女支持小组正式成立,陈敏是参与者之一。她们通过小组活动的形式为受虐妇女提供个人反家庭暴力的能力建设,帮助受虐妇女发现自身的潜能,找回自信,最终帮助她们阻止或摆脱家庭暴力。
针对这个特殊群体,陈敏采用女性主义心理疗法,在肯定她们的自我价值基础上,帮助她们认识家庭暴力的真面目,找回自己曾经有过的勇气和力量,利用自身的能力和资源摆脱暴力。
她说,除了为受害者提供专业的心理帮助外,承担制止家庭暴力义务的部门能够迅速、有效地帮助受害者摆脱受暴状态,过上无惧的生活,对受害者来说,本身就是最重要的修复方式。
当时光的钟摆来到2004年时,陈敏一边学习理论知识,一边在理论和实践领域中推广“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
为了能让更多的执法者了解“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陈敏不仅去检察院上课,介绍这个理论,而且以“社会性别为视角”和“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为依据,将专家证人这一新的工作机制引入工作实践中。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梅就是当时去听讲座的人之一。接受培训后,她在办理具体个案时,将“受虐妇女综合征”理论引入其中。
徐梅在办理一起女性杀前夫的案件时,想到了“受虐妇女综合征”使用的可能性。经过报批程序,她邀请陈敏作为中国法学会家庭暴力问题专家正式介入该案。
陈敏认为,这是我国第一例基层司法机关邀请家庭暴力问题专家正式介入以暴制暴案司法程序的案件。
此外,陈敏将自己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对家庭暴力进行的多年实证研究和思考,写进其所著的《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一书中,以通俗易懂的写作方式,展现了她对家庭暴力及其干预诸种问题的深刻认识和独到见解。
进入体制内的努力
推动《反家暴法》诞生
通过十余年的努力,陈敏渐渐地认识到,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没有体制内的运作和司法制度的改善,很难有效地防范家庭暴力的发生以及保障受暴妇女的权益。
为此,陈敏下定决心进入体制内,期望从促进体制内的改变达到有效防治家庭暴力、保障受暴妇女权益的目的。 2007年 3月 8日,陈敏调入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在研究所工作,收入远低于从事律师行业。对此,陈敏坦言,这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一个人的一生,如果能推动一项国家级立法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解决公民在婚恋关系中的基本人权保障问题,其价值远远超过拥有任何数额的金钱。”
在大量调查实例的支持下,2007年 7月,陈敏开始起草《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以下简称《审理指南》)。其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相关知识、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的基本原则、人身安全保护措施以及证据、财产、子女、调解等共八章。
2008年 5月,《审理指南》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发布,开始在全国9 个基层法院开展试点。陈敏负责为试点法院提供具体的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从2009年开始,申请加入此项试点工作的法院数量逐渐增加。截止2015年底,全国试点法院参照《审理指南》发出了780多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09年至2015年间,《审理指南》的理念和主要内容被全国9 个省高级人民法院和16个市中级人民法院转化为人民法院规范性文件,被1 个市政法委转化为红头文件,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被两个特区立法吸收。
2015年 12月 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首个反对家庭暴力全国性法律。该法共38条,其中12条吸收了《审理指南》的规定。
在陈敏看来,有效保护受暴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更重要的是社会各界改变观念,不再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庭纠纷,而是看成是涉及公民在家庭中的基本人权保障问题予以高度重视。
对于家乡温州,她坦言,如今除了出差,很少有机会回到温州。“我对于温州小吃有着很深的记忆,比如馄饨、米面、炒米粉、麦饼,还有鱼圆等。”
陈敏
浙江温州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先后从事大学教学、司法外事、妇女法律援助、社会性别和法律领域的研究和实践。近年来致力于推进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新举措。曾起草《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著有《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技能》,发表相关论文和评论性文章数十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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