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自创区 温州重磅推出“82 条”政策

温州网 2018-11-30 07:30:00
为加快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注入科技新动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温州网讯 今天,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进大会召开。

  昨天,我市发布“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其82条配套政策: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30条+人才新政40条+自创区特殊政策12条,量身定制的政策全方位描绘出一张加速国家自创区建设的作战图、时间表,为加快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注入科技新动能,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构建“一区五园”培育两大主导产业

  今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温州2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意见》,温州建设国家自创区将充分发挥温州民营经济体制机制优势、温商敢为人先的开拓精神和“温州人”经济优势,加快创建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积极开展“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试点,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命健康和智能装备创新中心,把自创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创新创业新高地。

  自创区以温州国家高新区(浙南科技城)为核心,联合浙南产业集聚区核心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核心区、温州高教园区、乐清智能电气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瑞安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构建“一区五园”发展格局;在此基础上,建立遴选评价机制,逐步将条件成熟的相关县(市、区)产业园区纳入自创区建设范围,进一步增强自创区对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自创区紧紧围绕以数字智造为核心的智能装备和以眼视光为核心的生命健康两大主导产业,加快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装备、生命健康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力争到2022年,自创区“一区五园”智能装备和生命健康两大主导产业工业总产值分别达到600亿元、200亿元,累计高新技术企业分别达到500家、150家,累计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达到2000家、400家。

  力争到2022年,自创区“一区五园”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3.5%以上,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0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以上,技术合同交易额年均增长20%以上;带动温州全市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以上,研发人员数超5万人/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万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2000家以上,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1万名以上,投向科技创新创业的民间资本和创投资金规模累计达500亿元。

  建设“五化五区”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根据批复,温州自创区将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在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结合、人才培养引进、区域协同和开放合作创新等方面探索示范。为此,《意见》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提出建设自创区“五化五区”具体举措。

  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打造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引领区。实施积极培育创投产业、鼓励产业基金落地、支持发展科技信贷、鼓励科技型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等举措。

  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推进创新合作开放化,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国内科技合作先导区。发挥全球温商创新链接作用、高水平推进招大引强、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强化长三角区域创新协同联动、谋划布局瓯江科创大走廊等举措。

  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推进高新产业集聚化,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示范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温州“制造”向“智造”优化升级、推动时尚设计产业发展、实施科技创新重大专项、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等举措。

  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推进科技服务一体化,打造产教研融合发展探索区。大力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深化民营企业与本地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大力引进共建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大力发展科技服务机构等举措。

  围绕两大主导产业推进创新机制市场化,打造科技体制改革试验区。深化瓯海区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探索技术产权交易创新试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举措。

  成立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 统筹安排资金250亿元以上

  措施再好,关键要落地。

  为此,《意见》规定强化组织保障。成立自创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自创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一区五园”管理运营机制,编制自创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自创区建设的投入,保障自创区工作经费,建立自创区建设评价指标和统计监测体系,把自创区建设工作纳入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年度考绩内容,同时加强科技创新管理队伍和创业创新载体运营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视野开阔、理念超前、服务高效的自创区科技服务队伍。

  根据《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五园”评价指标》,自创区评价指标分为新产业新业态、创新创业生态、高端链接和辐射带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突破等4个一级指标,共计36个二级指标,明确相关指标数据提供部门。

  根据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自创区建设的投入,我市在五年内统筹安排、引导各级各类资金250亿元以上,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投入机制,保障自创区建设经费。

  真金白银助力自创区建设

  500万

  对“一区五园”引进的新型研发机构以创新水平和服务地方绩效为主要考量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评价居全市前十的机构按照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给予20%、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100万

  列入市级及以上创建的“一区五园”内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期内通过年度考核,市财政每年补助100万元;年度考核优秀的,市财政再给予补助200万元。

  100万

  对“一区五园”内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省财政补助资金额给予同比例配套。

  500万

  “一区五园”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奖励;

  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一区五园”内两大主导产业领域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分别再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100万

  对“一区五园”内企业通过技术市场交易或竞价(拍卖)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10%-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的产业化经费补助。

  30万

  对注册在“一区五园”内从事技术经纪、知识产权、技术咨询、检验检测、中间试验、工业设计等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机构,以经营状况和服务业绩为导向,每年遴选5家左右优秀科技中介机构,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

  30万

  对“一区五园”内企业为实施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而使用金融机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给予实际付息的50%、最高30万元的贴息补助,贴息资金采用总额控制和后补助方式,每一项目连续贷款两年及以上的累计贴息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10项

  每年在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中单列10项左右,支持“一区五园”内两大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每项给予其研发投入总额(不含财政补助)的35%、最高500万元经费补助。

  实施“瞪羚行动”计划

  支持“一区五园”内“瞪羚企业”加快发展,从培育为“瞪羚企业”年度起连续三年,每年以上一年度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额度为基数,增量超过10%部分全额给予企业奖励。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周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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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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