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传梁:不徇私情、刚正不阿

温州网 2019-11-15 14:35:30
“不带私心干纪检,查办问题对事不对人”,这是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坚守,矢志不渝,历久弥坚。

  2016年10月的一天,作为县委巡查组组长的潘传梁正在办公室写巡察报告,接到了在省城省直机关工作的学弟来电:“师兄,xx局巡察是你去的吧,薛某是我同学,他向单位借款未归还一事,我叫他把钱还掉,你能否放他一码?”同为省警校毕业的老乡,师出同门,按理要给点面子,但是纪委的工作职责不允许他私自处理问题线索,他说:“还钱是整改态度问题,并不等于钱还了就不要处理,得看问题的性质,现在答应不了你。”他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巡察就是发现问题,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他坚持自己的判断,没顾上师兄弟的情面,将问题线索移交到纪检室进一步核查,最终办成泰顺县纪委监察体制改革后泰顺县监察委员会第一个采用留置措施的案件,当事人因贪污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事情回溯到2014年5月,刚到纪委工作不到一个月,领导就交给他一个棘手的“小案子”。一个产业管委会的一名中层干部在清明节期间开公车跨辖区到其他乡镇,没有按规定入库,公车私用的疑点很大,但是当事人提供了单位派车单和证人、GPS定位在重要地段又消失,一时难以查证。他接手后,从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日常联络情况入手分析,打开了证人的心理缺口,承认碍于情面为当事人作伪证,从而顺利地查办这起公车私用的违纪案件。

  “不带私心干纪检,查办问题对事不对人”,这是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和坚守,矢志不渝,历久弥坚。执纪者在前行求索的路上,可能会有误解、孤独,但要始终记得:为保护党的健康机体,使它跳出历史周期率,必须去刮骨疗毒,保驾护航。六年来,在纪检这个工作岗位,他没有退缩过,顶着压力,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办成一个个案件,一个个问题得到整改落实,促进了案发单位党风政风的有效改变。2017年9月,因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表现突出被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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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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