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祖年:《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诞生 温州发挥了“积极而富有价值的作用”
温州网讯 昨天下午,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首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它有哪些特色?温州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昨天,省人代会结束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丁祖年作了解答。
《条例》将过去的好做法由政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条例》全文共七章五十条,内容涵盖民营企业的界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职责分工、民营企业市场平等准入、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保障等多个方面。多名担任省人大代表的温籍企业家告诉记者,第一时间看到《条例》内容,感觉《条例》具体条款的针对性非常强,切中当前企业面临的发展困境和真实诉求,切实为企业解决发展空间和要素的限制,打破准入的“隐形门槛”。
丁祖年介绍,《条例》将浙江在这几年来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些好做法,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根据当前民营企业遇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创设了一些制度。比如民营企业与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合作利益保证问题,民营企业应收账款抵押难的问题,民营企业抵押贷款中个人额外保证担保问题等,这些规定和措施将对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障民营企业更好发展起到实体性的作用。省人大立法中注意处理好民营企业需求与地方立法权限之间的关系,在不与上位法抵触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权限,为我省民营企业尽可能提供更多更好的保护手段。
温州对《条例》的产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条例》的制定工作得到了省委的高度重视,省政府形成草案初稿。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于去年9月、11月、12月对草案进行了三次审议。审议期间,草案通过浙江人大网、地方立法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赴省内多次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论证会50多次。其间,累计征求意见1200多人次,收集修改意见1500余条。
去年省人代会期间,包括在温省人大代表王茂法在内的多名省人大代表也提出有关议案,要求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规。《条例》的制定很好地回应了代表和社会的呼声。
丁祖年说,《条例》在征求意见期间,温州代表和温州企业家积极建言献策,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民营经济先发地区,温州企业、温州代表提供了很多重要情况和问题,也提出了很多有益思路。可以说,温州方面对于《条例》的产生发挥了积极而富有价值的作用。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吕进科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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