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率全省之先实现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
温州网讯 记者昨从市纪委市监委获悉,我市共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3662个,监察联络站成员12101名,其中聘任联络站站长3492名,率全省之先实现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把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健全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机制的有效载体。今年4月,市纪委市监委作出部署,明确在全市村(社)设立监察工作联络站,协助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的监督。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可通过列席村两委相关会议、查阅村级民主决策记录和“三资”管理情况资料、走访监察对象和群众等方式发挥监督作用。
“监察工作联络站是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在村(社)的‘前哨’。”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说。自全市吹响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冲锋号后,各地迅速响应、纷纷行动,将纪律作风“探头”挺进村(社)一线,进一步强化基层监察监督。
4月17日,鹿城区藤桥镇戴宅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正式揭牌成立。戴宅村监察工作联络站也是鹿城区特驻监察员制度的首个试点。“特驻监察员虽然从村里选聘,但代表街镇一级监察办公室行使部分监察权,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同级监督难的问题。”据鹿城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鹿城区80个村与85个社区的监察工作联络站建设已全面完成。
“街道纪工委、监察办通过发放聘书的形式让我们倍感荣耀,我们一定不负众望、尽心履职。”4月12日,洞头区霓屿街道布袋岙村村监会主任曾文超,有了一个新的身份——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记者了解到,洞头区纪委区监委在从严选聘村级监察联络员的基础上,还要求村级监察联络员围绕村“三重一大”、集体“三资”管理、脱贫攻坚、村干部纪律作风等内容主动开展工作,积极帮助群众解决政策落地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为有效推动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设立,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出台《关于村(社)监察联络站人员聘任资格审查的指导意见》,明确资格审查内容、评判依据,并详细划分5种情形提出审查标准。截至4月17日,瑞安共设立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521个,2213名监察联络站成员正式上岗,实现了监察工作联络站全覆盖。
“监察工作联络站的成立,相当于把监察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不仅让群众反映问题更加方便,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也更加深入。”平阳县昆阳镇上林垟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鲍克华说。如今,平阳县360个村、94个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全部完成设立,432名站长和1586名监察联络员全部进岗到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已着手谋划对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情况、人员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履职能力,推动落实村级全面从严治党。
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工作机制,在提高村级监察工作联络员履职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增强基层治理效能,让村级监察联络员作为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的“前哨”和“触角”,充分发挥“家门口的监委”作用,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 缪眎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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