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聚焦野生动物保护控疫情 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温州网 2020-06-19 07:53:00
在寻找疫源过程中,果子狸、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进入公众视野,也再度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刻反思。

  温州网讯 保护野生动物,拒食野味,就是保护人类自己。

  岁末年初的一场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在寻找疫源过程中,果子狸、蝙蝠、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进入公众视野,也再度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深刻反思。

  同时,随着野生动物“禁食令”的出台,相当数量的合规野生动物养殖户却面临存量无法消化、补偿一时难以到位、转产转业难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群众关注什么,政协就反映什么。近日,市政协举行今年首场对口协商会议,与会的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围绕“野生动物保护”展开头脑风暴,为动物保护、转产转业、疫源防控交上“政协答卷”。

  野生动物资源“家大业大” 保护工作有待“补短板”

  警惕病从口入,是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重点之一。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相继发布,强力推进各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就必须先摸清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的“家底”和工作开展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现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644种,其中两栖动物38种、爬行动物60种、鸟类480种、兽类66种,包括11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69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温州的野生动物养殖产业规模也不小。据统计,目前我市合法野生动物养殖户有137家,尚有存栏养殖的80家,存栏数约134万只(头)。养殖品种主要有棘胸蛙、蛇类、黑斑蛙、梅花鹿等。全市野生动物养殖业年产值约7000万元。

  随着疫源疫情防控和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力度的加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的困境、短板也逐步凸显。今年5月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可养殖动物的范围,对未列入其中的野生动物养殖户,面临转业转产及如何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等问题。

  市政协课题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的野生动物养殖是当地扶贫项目之一,还得到过政府支持,如今却面临困境。在苍南,某蛇类养殖户目前存栏蛇类有8000多条,每天的养殖费用支出就需要2000~3000元。

  此外,我市民间野生动物保护公益组织力量较薄弱,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承担了全市野生动物救助和隔离的职能,仅去年就出动收容救护745次,收容救护野生动物972只(头),但救助隔离场所相对简陋,有待政府部门加大扶持力度。

  温州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张永普长期关注我市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他说,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和栖息地缺少系统长期的监测与评估,仅于1984年和2008年开展过两次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普查,其他野生动物未开展调查,同时因财力和人力投入不足,现有陆生野生脊椎动物的种类分布、种群大小、生存环境等信息缺乏系统全面的数据,常见野生动物的疫源也缺乏资料。

  张永普从科研需求的角度出发,认为应发挥本地高校科研院所力量,开展野生动物资源长期监测与排摸,并在本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关键物种的种群大小、受威胁现状、优先保护等长远监测与评估,更好摸清我市野生动物“家底”。同时,还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情监测与防控,开展全市野生动物数据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保护工作,多样化地进行宣传教育,编写温州市野生动物族谱。

  市政协常委、城建资环委主任周晨晖:

  健全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建议健全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完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制体制,加大对野生动物破坏行为打击,可保留相应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或增设专项编制人员。

  同时,明确野生动物保护监管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动联防,形成监管合力,建议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形成监管协调机制。

  要提升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力促形成符合生态文明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理念。此外,目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人才仍较缺乏,特别是野生动物研究、管理、救护等人才较少,远远不能满足野生动物保护的需求。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相关人才的培养与引进。

  市政协常委、市林业技术推广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站长李建清:

  建立野生动物鉴定专家库

  目前,我市野生动物司法鉴定力量十分薄弱,没有一家有资质的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机构。全市有关野生动物案件查处需要司法鉴定均是委托南京林业大学或福建农林大学进行鉴定,费用高且时间长,给有关野生动物案件的查处带来不利影响。

  建议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司法部门建立野生动物鉴定专家库,由专业机构进行认定,推动我市野生动物司法鉴定机构建设。

  市政协委员、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园林花卉开发中心副主任钱仁卷:

  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建议开展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可结合近期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和林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重要野生动物保护栖息地,重点加强陆地森林生态系统、河流和滨海湿地生态系统、以及海岛生态系统的保护,为野生动物提供良好的栖息地。

  加强对各类修复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效益评估,包括野生动物资源生物多样性的监测等研究,为蓝色海湾工程、岸线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工程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市政协委员、温州市江苏商会会长徐立新:

  做好野生动物禁养补偿,为养殖户减负

  在赴苍南、文成、泰顺等地的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野生动物养殖户处在进退两难的境地:养殖的动物不得交易、不得杀灭,但必须继续维持动物生存。

  建议尽快出台我市养殖野生动物的处理政策,做好野生动物禁养补偿及养殖户转业转产工作,减轻养殖户的负担。同时尽快制定出台有关野生动物放生放养的相关规定,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另一方面,建立野生动物灾害预警机制,出现如野猪等某种野生动物泛滥成灾时,启动野生动物灾害预警,评估危害老百姓的野生动物数量,指导专业猎杀队伍实施有计划、有必要的生态猎杀处置。

  市政协委员、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张怡怀:

  探索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模式,从严执法

  据资料显示,当今78%的人类新发传染病与野生动物有关。保护野生动物,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包括人类自身健康,所以保护野生动物就是要与生态环境保护紧密关联。

  有关部门应广泛倡导大众健康饮食,禁止一切陆生野生动物的食用。同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体系建设,侧重对野外生存状态下的野生动物资源破坏及栖息地破坏的保护执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活动。

  相关职能部门要探索行政执法改革创新模式,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能力。对违禁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相关违法行为,应予以严惩。

  市政协委员、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主任姜经忠:

  全面系统开展科普宣传工作

  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须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工作,把科学知识、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最终提高全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全面系统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建议组织科技专家、文化名人,撰写科技、科普书籍和文学作品;也可以拍摄保护野生动物科普科教片,借助媒体加强宣传;在博物馆、科技馆、科普走廊、中小学校等各种场所,开辟专栏进行科普教育活动。

  此外,建议以温州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公益机构为主体,组织发动志愿者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及宣传工作,并针对青少年、老年人及村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宣传,实现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科普全覆盖。

  泰顺县政协委员、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总工程师雷祖培:

  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投入力度

  建议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投入力度,从源头上解决保护和发展的问题:一是逐步实行生态移民,将保护区内依赖自然资源的原住居民按照自愿和置换原则有序迁离保护区;二是建立健全野生动物破坏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对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予以补偿。

  在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工作中,还要注重人工培育与自然繁衍相结合,做好保护区内野生动物的调查及统计工作,动态掌握野生动物的种群情况。

  建议赋予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执法权,建立系统管理机制,统筹自然资源、公安、农业等部门有关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信息共享、案件会商,适度曝光典型案例。

  苍南县政协委员、市绿眼睛生态保护中心主任方明和:

  加大对民间公益组织扶持力度

  目前,我市有不少民间公益组织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比如“绿眼睛”的发展,从当年自掏腰包,到后来社会各界赞助,再到近年来通过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获得必要补助。

  然而即便如此,面对逐年增加的野生动物救护数量,除了经费存在较大缺口外,救护基地也存在租约随时被中止的风险。2015年,受省、市林业部门委托,“绿眼睛”又在苍南县一处远离人口密集区域,向当地村集体租用20亩土地设立“市级野生动物消毒防疫隔离场(救护基地)”,承担整个温州地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硬件条件较为艰苦。

  因此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政府购买野生动物救助和监测的资金投入,解决野生动物救助用地困难,发挥民间公益组织作用,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及疫源疫病监测。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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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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