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两个月后,“死者”竟回家! 在医院“认错”人,谁之过?

温州网 2020-06-30 08:20:00
这件事让他们白花了十几万元丧葬费与医疗费,该如何维权?

  温州网讯 病逝火化入葬两个月后,“死者”焦先生竟然“起死回生”回到家中,焦家人一阵惊喜后,才知道他们当初在医院“认错”人,从温州运回重庆火化入葬的另有其人。6月24日,焦先生的舅舅刘先生向媒体求助,这件事让他们白花了十几万元丧葬费与医疗费,该如何维权?

  “外甥”找到了

  但回重庆途中去世

  刘先生说,他们是重庆人,他的外甥(焦先生)患有精神类疾病,今年年初与家人失去了联系,一直找不到人。今年3月,他们在重庆报案寻人。

  4月2日,刘先生等人接到重庆警方通知,说焦先生可能在温州市中医院。次日,刘先生和焦先生的妈妈,还有几个亲戚坐飞机赶到温州。

  刘先生回忆,当时医生告诉他,患者患有肺结核引起的重度传染病,情况非常严重,并建议将患者立即转往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随后,患者转到温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可由于病情实在太重,生存的机会很渺茫,刘先生等人经过商量,决定让“外甥”落叶归根,没想到途中,“外甥”不治身亡。因为疫情防控需要,遗体被直接运到重庆当地的殡仪馆。

  花了14万元丧葬费

  没想到葬“错”人

  焦先生出生于1977年,他的母亲已年过七旬。老人家伤心之余也想让儿子走得“体面”一些,焦家按照家乡的习俗办酒席、买墓地,前前后后花了14万元,并将他的户口注销。

  本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焦家人在5月26日接到重庆警方的电话,说是在江西上饶的救助站找到一个流浪汉,他说自己是焦先生。

  接电话的刘先生当场被惊出一身冷汗,这不是说外甥还活着?那之前那个从温州运回来的人又是谁?不会是弄错了吧!

  在警方与民政部门的帮助下,6月5日,焦先生回到重庆的家中,由于他的精神问题,离家出走期间的经历,他始终说不清楚。

  焦先生没死,那之前就是认错人了。对此,刘先生说,当时医生说那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戴着氧气机,医生还一直在强调疫情防控,没有让家属近距离看,说实话,他们也就没近距离接触。

  刘先生认为,这件事是由医院的工作失误造成的,既然死者不是外甥,那他们不该支付巨额丧葬费与医药费,他们要求医院赔偿损失。

  医护人员不解

  当初家属怎么认不出?

  6月24日,记者来到温州市中医院。

  “医生是没办法确认病人身份的,身份肯定要通过派出所。”温州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刘晓说,“他是由南郊派出所送到我们医院急救的。急救的时候,我们在他身上发现了焦先生的身份证,当时医生也拿着身份证上的照片跟病人对了一下,也是相像的,然后把照片拍下来发给南郊派出所,因为找人是派出所的事。”

  该院急诊科护士长朱婧说,那病人身患多种传染病,当时没有戴氧气罩,只戴了口罩,而且他们特地让家属确认过。

  “当时对方一共来了4个家属,有一个家属在病房里陪护,我还特地交代她,给病人倒尿时必须先戴上防护手套。”护士长朱婧说,“他的妈妈、姐姐都来了,还照顾了一个晚上,怎么会认不出来自家人?如果家里人都认不出来,我们医护人员又怎么认得出来?”

  院方表示,他们已经尽到通知和救人的义务,况且家属当时也进行过辨认,并未提出异议,至于赔偿问题,他们建议焦先生家属可以走司法途径。

  -律师说法

  关键在于是否存在误导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琦认为:对于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关键在于医院在整体救护过程中是否存在误导患者家属从而使其错误辨识以及无理由拒不配合家属进行必要辨识等过错情形。

  结合案件基本情况来看,暂未发现医院存在上述过错情形,若医院不存在过错行为,那患者家属就丧葬费用要医院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的诉求,缺乏法律支持;针对医药费是否可退还的问题,关键在于患者死亡时间以及具体医药费的支付时间节点,患者家属可以尝试基于重大误解,要求医院予以退还。(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叶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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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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