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排泥浆入排污管 龙湾这家公司被罚26万元
温州网讯 日前,龙湾区某基建公司收到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6万的《行政处罚判决书》,重罚其将建筑泥浆偷排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违法行为。
这家基建公司被抓现行,一点都不冤枉。早在今年5月15日,温州市东片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就发现污水出现泥浆色。经过进一步检测,发现悬浮物远超国家相关标准,由此判定生活污水中混入了大量建筑泥浆。
温州东片污水处理厂厂长介绍,原本污水处理采用的方法是活性污泥法,可是建筑泥浆排入管网后,大大降低活性污泥内的微生物活性,导致污水处理效果降低。而建筑泥浆中含有大量的泥沙,会增加产泥量,导致污泥处置成本和费用大大增加。
接到污水处理厂的举报后,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二大队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并联合排水公司工作人员对各个片区的污水泵站逐一排查,最终确定这些泥浆水的来源在滨海方向,泥浆水正是通过滨海2#泵站汩汩流向东片污水处理厂。
锁定泥浆偷排的区域后,执法人员立马排查该区域内的在建工地。5月19日,执法人员排查至通海大道和滨海二道交叉口时,发现附近有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第3标道路工程在进行桩基施工,且有泥浆产生。执法人员对工地内几个污水井进行检查,发现水质呈泥浆色。
执法人员随后与工地现场负责人一起检查工地管网,发现路面上有几处污水井的井盖倾斜有缝隙,路面泥浆顺着缝隙流入污水井内,初步怀疑该工地有偷排泥浆的违法行为。现场拍照取证后,执法人员对工地发放了《谈话通知书》,约谈工地负责人并立案调查,同时责令该工地限期清理整改。
经调查,该工地向城镇排水管网排放泥浆违法时间长、方量大,存在主观恶意行为,给城市排污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造成重大危害,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根据《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最终决定对该工地处以罚款人民币26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原标题:偷排泥浆入排污管 龙湾这家公司被罚26万元
记者 夏婕妤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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