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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成都租车业困局:丢车不报警 GPS定位“偷”回来

华西都市报 2014-01-14 09:40:05

  1月3日,成都市城区内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外停放的可供出租的汽车。

  华西都市报:去年3月底的一个下午,成都火车北站附近一个小区里,一个身影徘徊几个来回后,闪进了一辆黑色轿车,发动马达踩下油门,手脚麻利地把车开出小区。“鬼祟”的身影并非小偷,而是崇州一家租车公司的老板赵勇(化名)。半个月前,他的这辆车被租车人开到成都城区,到期后既不还车也不续费。无奈之下,赵勇只得亲自动手“偷”回来。

  各方说法

  律师:有第三方介入则算偷

  把自己的车“偷”回来,到底算不算偷?“偷”的行为又是否合法?

  四川蜀坤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云中说,“偷”车行为要分情况来定性。如果只是租车人到期后不还车不续费,就属于违约,丧失了对车子的使用权,此时租车公司把车私下开回,本质上属于一种自我救济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如果车被租车人抵押转卖给了第三方,此时,不管第三方是否知道是“黑车”,租车公司还是以对方“理亏”为由下手去“偷”,则侵犯了第三方的权益,行为就不合法,“就真的算偷了。”

  对此,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表示赞同。但他对第二种情况予以反对,就算第一种情况,他也不建议“偷”,“无论哪种情况,租车公司都应依靠警方、司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方:报警是最佳途径

  对于租车公司的“偷”车行为,成都警方表示反对。警方称,虽然租车人的行为涉嫌违法,但公司私自去“偷”同样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可能引发意外情况。尤其是转卖给第三方后,强行下手“偷”时如果被对方发现,很容易被误会,进而发生冲突。即使得手后,也可能引起买家驱车追逐,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和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警方称,租车公司遭遇丢车后,第一时间报警,要求警方介入才是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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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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