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
(2013年11月22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核心提示:
第四十九条 温州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驻浙江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备案。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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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第四十九条 温州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省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和驻浙江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派出机构备案。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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