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起生效 电动车主上牌"高峰"来到[图]
东方网
2014-02-28 15:06:36

在长宁区金钟路上牌网点,电动车主们排起了长队。

办理大厅里,也有不少车主前来咨询非产品目录类电动自行车牌照的办理事宜。
东方网记者曹磊、周巧2月28日报道: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起将实施,未按规定在2014年9月1日前领取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将面临上路被罚的处境。这几日,上海多个非机动车牌照登记申领点出现上牌“高峰”。
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合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无论新旧均须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行车执照或临时号牌。2014年9月1日起,未申领上述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将可被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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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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