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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明起生效 电动车主上牌"高峰"来到[图]

东方网 2014-02-28 15:06:36

  为了赶在新政实施前办上牌照,不少电动车主这几天扎推上牌。东方网记者在长宁区金钟路上牌网点看到,一大早这里就排起了长队,即便小雨天气有些阴冷,电动车主们依然“热情”不减。网点民警告诉记者,上牌“高峰”日里,最多一天办理了360个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因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从明天起可在150个登记申领点办理有效期3年的“临时号牌”,办理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据悉,逾期未办理的非产品目录类电动自行车此后将无机会上牌。

  民警提醒市民,密切关注上牌的时间和条件限制,提前准备所需材料,合理安排申领时间。

  【Tip】电动自行车如何申领?

  2014年3月1日前购买的,在2014年3月16日前带齐身份证明、购车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申领。

  2014年3月1日后购买的,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申领。

  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含已取得外省市号牌):

  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所有人凭购车发票等合法来源凭证及有关材料,到区(县)交警支(大)队设立的登记点申领临时号牌。

  2013年11月8日后购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备注:

  因购车发票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凭证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办理登记。但对2013年11月8日前购买的,确系公民个人所有且所有人当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情核发临时号牌,每人限登记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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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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