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成都中心城区内拟禁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禁止单独燃放

成都中心城区内拟禁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禁止单独燃放

成都晚报 2014-03-20 05:43:57

  新闻链接

  燃放烟花爆竹

  成都20年“禁”与“限”

  成都晚报记者经梳理发现,近20年来,成都烟花爆竹的燃放经历了从“禁”改“限”并逐步规范的过程。

  1994年

  城区实行“全面禁令”

  《成都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元旦开始实施,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行政区域内(不含农村)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县的禁止燃放区域,由区(市)县政府划定。

  2004年

  “禁令”松动定点燃放

  这年春节,“禁令”开始松动,改全面禁放为定点燃放,在远离中心城区的三环路周边指定了14个燃放地点,但在城区内的“禁令”依然没有松绑。

  2009年

  城区明确限放区域时间

  2008年,市公安局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召开听证大会。同年,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宣布《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从次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三环路为界限划定限放区域,并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实施解禁。2009年春节期间,对城区烟花爆竹的限放区域和限放时间作了明确规定。

  2012年

  新增高层建筑安全距离

  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新增了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2014年

  修改“安全管理规定”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于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通过,在加强社会管理项目中,将修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纳入其中。

  你的意见这样反馈

  公众可于本月28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三种方式反馈给市政府法制办。

  信函:寄至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成都市政府法制办法规一处;邮编:610047

  传真:028-61885414

  电子邮箱:cdfzb@sina.com

  成都晚报记者白茹

  原标题:中心城区内拟禁放烟花爆竹春节也不例外

首页  上一页  [1]  [2]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