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一年内三次酒驾被查 这次无证醉驾得判刑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俗话说,事不过三。“酒徒人”陈某两次酒驾被查,却仍不思悔改。3月27日,他再次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经现场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交警称,这是温州市首例一年之内3次酒驾被查的。
第一次:刚考完驾照酒驾
罚款3800元,拘留12天
陈某,30多岁,安徽人,是一名电焊工。第一次“酒驾”被查,是去年4月22日的事。
当天晚上,市交警一大队民警在330国道官岭隧道口夜查酒驾,将驾驶轿车的陈某拦下。
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很快给出数据:28mg/100ml,陈某属酒后驾驶。
陈某交代,他刚刚考完驾照,第二天是领证的日子。当晚,他从家里喝了白酒,因“手痒难忍”侥幸驾车,没想到半路遇到交警。
因陈某无证酒驾,警方对其开出罚单:拘留12天,罚款3800元。
第二次:实习期内酒驾
吊销驾照,罚款2000元,拘留10天
虽然第一次的教训挺惨痛,但陈某显然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去年8月1日晚,民警在同一地点设卡查酒驾,结果陈某又撞到“枪口”上。
经测试,陈某体内的酒精含量达75mg/100ml,属酒后驾驶。
事后陈某后悔不已,“我的酒瘾很大,每餐非喝不可。上次被拘留后,我也曾下定决心,不再酒后驾车,但后来又忍不住了。”
记者了解到,被查当晚,陈某在家里喝了一瓶小乌牛酒。由于陈某是实习期内两次酒驾加无证驾驶,警方对其拘留10天、罚款2000元、吊销驾照。
这意味着,陈某两年内再也不能“摸方向盘”了。
第三次:醉驾+无证驾驶
就得判刑了!
3月27日下午2点多,陈某又在家里喝了一瓶小乌牛酒,驾车途经瓯湖线下岸村路段时,又被交警查获。经测试,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
交警称,由于陈某是“醉驾”加上无证驾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陈某嗜酒如命,每天早上6点起床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喝酒,基本上是喝掉一瓶小乌牛才出门上班。每天下班回家,菜还没端上来,酒已经开喝了。
据陈某回忆,上次被关进拘留所后,他因没有酒喝而度日如年。所以,被放出来的那天,他马上跑到拘留所附近的一家面店煮了一碗面,又点了一瓶白酒解馋。
交警说,像陈某这样连续几次酒驾的确实不多见,但他们在日常检查中,还是经常能够查到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还是那句老话,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放下手中的酒杯。”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