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处:一,有期徒刑7年6个月,罚款5万元;二,老虎尸体予以没收。
休庭,十分钟后宣判。
被告人在法庭上说,自己以前公园里睡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也过过,但从来没有,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事情。现在知道自己这次确实违法,因为自己不懂法。希望法庭看在自己有一个年迈的母亲,还有一个年幼却没有妈妈的儿子的份上,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广华:我知道这个老虎不是野生的,我不知道是这么重的罪,我这辈子没做过违法的事,最穷的时候也没有。希望法官从轻处罚。
王交代,与阿兵(音)谈好的价格为30万,赚取5万差价。
被告人王广华,曾开过摩的,做过厨师,案发时他以贩卖甲鱼为业。王与本案另一被告杨文辉,在2013年初吃饭时,得知杨可以搞到东北虎。2013年末,王的一位河北唐山客户阿兵(音)询问其是否能搞到老虎,遂王向杨订购老虎。今年1月,王和杨在交货的时候,王被抓获。
被告人王广华,男,1983年10月11日生,汉族,小学文化程度,务工,住江西省东乡县。
今天上午,鹿城区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将当庭宣判。
1月,被告人王广华与杨文辉(另案处理)联系,以25万元人民币向杨收购一只老虎,并转账了10万元定金。1月8日9时,王驾车来到江滨路云天楼酒店对面,与杨进行交易,被路过公安当场抓获,查获老虎尸体。鉴定为pantherra tigris,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
今年1月8日,市区江滨东路,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在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上发现一具成年东北虎尸体,越野车车主王某被警方控制,另一名涉案男子杨某逃走。
王某今年31岁,江西人。经审理查明,王某与杨某联系后,出价25万元向杨某收购老虎,并转账支付给杨某10万元作为定金。两人在交易时,被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查获。杨某今年34岁,市区人,初中文化程度。杨某到案后,称这只老虎是从一名安徽人手里购买,价格是19万元,自己想卖给王某从中赚取差价。杨某事后称,自己联系不上这名安徽人。
王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经被提起公诉,此案今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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