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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须配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家门口养老不再难

温州网–温州日报 2014-08-22 09:30:13
市区某住宅区 蒋勇 摄

  温州网讯 近日,我省出台《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要求今后我省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人提供活动场所及医疗、餐饮等服务,温州在执行城市之列。标准将于10月份开始实施。它的出台,无疑给老年人居家养老带来了福音——

  配建房不少于20平方米

  据了解,我省是全国首个出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的省份。该标准明确规定,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不得少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2‰(且不少于2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其中,配建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休息室、淋浴间、理发室和餐厅等老年生活服务用房,保健室、康复训练室和心理疏导室等老年保健康复用房,阅览室、书画室、网络室和多功能活动室等老年文化娱乐用房。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分为六个等级,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各自等级配建相对应的养老服务设施。

  新标准依据老年人的身体素质特征对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设设计提出具体要求。比如,选址上应建在交通便捷地段,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00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卫生洁具的选用和安装要考虑方便老年人使用,坐便器旁要安装扶手。服务用房内应设置电话,休息室及卫生间厕位旁应设置紧急呼叫按钮等。同时标准还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要尽量靠近幼儿园、小学。

  足不出户享受养老设施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伴随着老龄化社会步伐的加快,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凸显。新标准的发布,有利于解决居家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推进养老事业的发展。

  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面临的一个重大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我市自1995年就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面临着“未富先老”等诸多问题。当前,我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约120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近15%。据预测,到“十二五”末,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达17%。与此同时,空巢和纯老家庭、独生子女家庭老人快速增加,老年人口抚养比不断提高。

  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使得如何实现居家养老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然而,据记者了解,由于土地、资金等问题,我市住宅小区普遍存在养老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建造年代比较久远的老社区,甚至连基本的健身设施和老年人活动室都没有,更别说文化娱乐场所和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功能。

  一直以来,居家养老设施缺乏系统规划,用地落实较难,是制约城市老小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新标准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新建住宅项目必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这就从硬件上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了保障。

  不过,也有地产人士不无担忧地表示,标准强调的是硬件设施的建设,那么硬件有了,软件能不能跟上,后期管理和服务能不能持久,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凸显,我市正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仅市区的青园社区、沿江社区、桂柑社区等推出了“10分钟养老圈”,平阳、洞头等地的不少社区也建成了老人居家照料服务中心。据数据显示,自2012年以来,全市798个社区共建成600多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其中150多家较好地开展了助餐服务。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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