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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谈免职官员复出:培养不易 能修不弃

羊城晚报 2014-08-22 15: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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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荐读指数:★★★★

  新闻核心:吉林德惠因火灾事故被撤职的书记市长,不到1年均已低调复出。日前,这一“现象级”事实,再次把“官员复出”的老话题,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此前,还有媒体做了统计:2008年以来引起舆论关注的52起官员免职案例中,被免的85名官员中已有29人起复。

  允许免职、撤职官员复出,体现了问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对处分“时效性”的规定,也给被免职官员复出提供了制度依据。在“可以复出”这一点上,共识业已达成。而认识的关键分歧在于,谁能复出,怎样复出。

  近年来,官员被免职主要有三种情况,即突发公共事件、生活作风问题、违反党纪国法。公众可以接受知错改错的官员依法依规复出,但很难容忍“闪电回归”、“带病起复”、“悄然复出”。这些公众反映强烈的不当复出,难免让人们有“免职就是带薪休假”的类比,烙下“免职就是舆论挡箭牌”的印象,最终把问责机制视为“民意公关”的一种手段。事实证明,暂时的舆论平息,无法缓释民众内心的焦虑。人们在乎当事官员下不下台,更在乎问责的有效性和威慑力。

  与其事后被舆论质疑,不如事前把尊重民意这一文章做足。官员复出能不能在阳光下,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进行?何为“实绩突出”,什么叫“符合提拔任用条件”,这些复出标准能不能精细化?复出程序是否履行,组织考察是否到位……回答好这些问题,问责才有震慑,复出才能坦荡,老百姓的质疑才会消弭。

  “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干部能力的增强、水平的提高、经验的积累,很大程度上是以各种社会成本的消耗为代价的。培养不易,能修不弃。正因如此,唯有阳光重启、正当起复被问责的官员,才算是真正爱护珍惜,才体现对党和人民的负责,也才能令他们在未来工作中赢得群众心甘情愿的支持。(人民日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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