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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国外卡在身边 健身卡剩余次数莫名“被消费”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8-25 07:01:59

  温州网讯 “花1000元办了一张健身卡,可以用20次,但用了5次后就变成废卡了。”昨天,温州市民应女士反映,她在温州一家健身公司办的健身次卡,只消费5次,剩余15次莫名其妙地“被消费”了。

  健身次卡只用了5次

  但消费记录是20次

  “健身卡是3月份办的,可使用20次。当时,对方并没说次卡有使用期限。由于太忙,开卡后我只消费了5次。”应女士说,今年4月7日她去了欧洲,忙生意上的事,直到8月8日才回温。回来后她再去该公司所属门店健身,却被告之健身卡已经过期。

  只用了5次,怎么会过期?应女士从店内调取了健身卡的消费记录。她发现,健身卡20次的消费记录已满。

  “我人在国外,卡在我身边,健身卡是被谁消费的?”应女士气愤地说。

  教练发来短信称

  可以冒用其他会员的健身卡

  应女士称,事发后,她两次与健身公司交涉此事,但对方一直不理睬。

  “不过一名健身教练发来短信,让我对这件事产生怀疑。”应女士称,该健身教练在短信中承诺,要求她不用再闹,以后直接报其他会员的名字便可以健身。

  应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该条短信。短信内容为:“黄某某,卡号10641146,你到的时候直接报这个人名字。他们问你朋友是哪里的,你说是××房开的,楼下的人会问你朋友电话,你说你没有。别说我给你的卡,你就说你问你朋友借的卡。”

  记者随后联系该私人教练。对方称,因为应女士购买了他的私教课,还没有上完,考虑到其健身卡已过期,为了替她省钱才想出这一招。对于应女士的健身卡被盗刷一事,他表示不知情。

  “我的健身卡会不会也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其他教练盗用?”应女士质疑。

  当事健身公司已着手调查

  否认是内部员工盗刷

  昨天中午,记者陪同应女士来到该健身门店。门店丁经理说,应女士的健身卡是3月份办的,卡期为3个月,至6月2日已过期。

  “应女士的卡已经过期,所以按照公司规定,她不能再使用该健身卡。”丁经理这样说。

  随后,记者要求其出示应女士当时所签的协议。丁经理称,该协议在总店内,不能提供给记者。对于应女士质疑的被人盗刷一事,丁经理没有作出回答。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当事健身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应女士所反映的情况,他们已着手调查。此事存在两种可能,第一,公司的系统出现错误,导致应女士的健身卡被误刷。第二,应女士的卡被他人盗刷。目前,他们正着手调查此事。

  “次卡不属于专卡专用,可以两三个人同时使用一张卡,这在监管上存在一定漏洞。”该负责人称,一些会员不喜欢刷卡,报到时只报姓名,而公司员工只要确认会员所报姓名准确无误,也就放行了。

  “但绝对不可能是公司内部员工盗刷会员的健身卡。”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的健身教练给应女士发短信,可能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律师告诉你

  不管是盗刷或误刷 健身公司都应担责

  浙江招脉律师事务所 谢敏敏律师

  应女士在健身公司办理的健身卡是否到期,应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健身公司主张应女士的卡已经到期,应提供相应证明,而双方签订的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明,健身公司应予提供。会员办理健身卡,公司有义务保护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对于卡被盗刷或误刷,若系公司原因造成,公司应对会员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办理各类会员卡时,应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会员卡的内容及消费限制,并妥善保管好协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在用卡过程中,注意用卡安全,以免卡被盗用。

  (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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