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温州立法之路 为温瑞塘河立法曾花3年时间
温州网讯 这么多年,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为温州专门立法的有5次。对温州来说,每一部地方性法规从酝酿到制定出台,都来之不易。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温瑞塘河环境与文化促进会现任会长翁锦武曾担任《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立法起草小组副组长,他亲历了当年《条例》从起草到通过的过程。
2008年提请为温瑞塘河立法
“温州没有立法权,要立法必须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翁锦武说,温瑞塘河在立法之前只有乡规民约,也就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温瑞塘河,塘河的保护治理工作就缺乏一种刚性的支撑。对于当时已经备受污染之痛的温瑞塘河来说,立法迫在眉睫。“当时很多人都觉得这个《条例》立法有困难,我就说试试看吧。”翁锦武说。
2007年,温州开始准备这一《条例》的调查研究;2008年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报批,先要进入他们的立法程序,列入立法计划库。2008年1月份,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市31名省人大代表还联名提交议案,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对温瑞塘河水系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进行立法。
“当时我们的《条例》是排在立法计划外的,有什么办法把它列入计划内呢?”翁锦武说。
他们前后跑了20多趟杭州
为了让《条例》能够立法,翁锦武他们前后去杭州跑了20多趟。可能就是这样的执着与坚持,感动了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市两级人大有关领导的重视下,《条例》从二类立法项目提前进入了一类立法计划,并专门成立了由省人大农资环委、法工委、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和法律工作者参加的法规起草小组。
2009年1月正式进入当年立法程序。当年2月,经过反复讨论与研究,起草小组拟定了《条例》的初稿。经过专家论证和几经修改,2009年9月28日,《条例》在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次年的1月1日正式实施。
如果当时有立法权,成本会大大降低
《条例》从提请到最后实施,前后花了3年多时间。由于地方性法规是要省人大常委会来立法,省里的人要来温州调研,为了这个《条例》,他们前后来了12趟。翁锦武说,如果当年温州就有地方立法权,那么当年的《条例》立法的时间会提前,立法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面对此次立法法大修,翁锦武说,立法权放在温州,温州的生态环境保护、城市转型、社会治理等方面都可以针对性地立法,会加快温州走上法制化轨道。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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