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文要求严禁两节期间公款送礼吃喝旅游等
中新网8月28日电据公安部网站消息,8月26日,公安部机关下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四严禁两坚决”要求,即: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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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中央纪委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要求严格贯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纪委书记刘金国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公安特点狠抓落实。
8月26日,公安部机关下发《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部党委部署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研究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部党委十项规定的具体措施,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四严禁两坚决”要求,即:严禁用公款送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坚决不用公款送礼,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公款宴请和公款购买的节礼,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通知》强调,要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抓实、抓常抓细抓长,对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要及时处置、快查快办并及时通报曝光;对因领导不力、不抓不管以及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说情的,一律严肃问责。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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