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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消保条例修正案今公开立法听证 遴选18名陈述人关注三大问题

新民网 2014-09-02 15:07:34

  图说:听证会现场图片。新民网记者李欣摄

  图说:听证陈述人在发言。新民网记者李欣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哪些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如何确认所购商品是否属于这一范围?限制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是否合理?消保委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投诉的职责及办理程序操作性、便利性如何?

  今天(2日),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公开立法听证。新民网记者看到,听证会现场,公开遴选产生的18名听证陈述人对修正案中以上焦点问题进行了陈述和听证。

  新民网记者了解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消法》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作出的新的完善和新的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启动了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程序,其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本市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水平,更为有效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后,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各方面征求意见。从常委会审议以及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看,以下三个问题的意见比较集中:

  一方面,修正案草案细化了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确认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的商品范围、确认程序,细化了退货商品的完好性要求,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如何?

  同时,修正案草案对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信息的原则、方式以及建立信息保密和管理制度等作了规定,并对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作了限制,这些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此外,修正案草案规定了消保委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投诉的职责及办理程序,其操作性、便利性如何?

  也因此,为了进一步发扬立法民主,为立法决策提供依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今天专门就以上三个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各方意见的陈述。

  记者注意到,听证会共邀请了18名听证陈述人,他们都是按照听证规则,通过公开报名,经遴选产生的。他们中有各个年龄层次、各种职业背景的消费者,有来自不同行业的经营者代表,也有有关专家、律师、新闻记者和消费维权工作者,等等,年龄最大的65岁,最小的23岁,有一定的代表性。

  此外,听证会还邀请了15名市民旁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亦作为立法案的提案人代表出席今天的听证会。

  据透露,听证会上各方的意见,将被整理成为听证报告,提供给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审议法规案时的重要参考。(新民网记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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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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