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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又买车相识4天就闪婚 原来是骗子为了骗钱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9-03 10:37:16

  温州网讯 “他不抽烟、不赌博,温柔体贴,又会照顾人,出事前我根本没怀疑过他。”陈女士提起这个曾经的“他”时,还难以相信眼前的事实。近日,华某因诈骗罪被平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相识四天,两人领取结婚证

  去年5月6日,60后的华某通过婚介所认识了70后的陈女士,华某认为陈女士比较有钱,就想从她身上骗点钱。为了显得两人门当户对,华某谎称自己是开煤矿的,每年有高额收入,很快骗取了陈女士的好感。

  华某想趁热打铁,很快就登门拜访。他向陈女士的父母说,想要早点结婚,并提出婚后房子直接登记到陈女士名下。随后,他带陈女士去看了一套价值500多万元的房子,但在交付购房押金签订购房合同时,华某以身上没有现金为由只签订了购房意向书。

  第三天,华某又以赠送陈女士结婚礼物为由,带陈女士前往车行,当场看中一辆奥迪A6轿车,却又在付款时借口家中有事先行离开,并承诺会叫煤矿上的人安排资金购买车辆。在买车买房过程中,陈女士因一直沉浸在美好生活的憧憬中,未发觉异样。

  去年5月9日,即华某和陈女士认识的第四天,华某借口工作很忙想尽快结婚,于是陈女士与他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华某又先后以外面东西不好为由,要求陈女士为他购买皮包、衣服等物,之后又以没有携带银行卡为由让陈女士从银行取出现金1万元以供消费,在消费过程中由她全程买单。

  他拿走押金逃离,骗局败露

  3天后,这场骗局败露,两人在入住某宾馆后,华某用结婚证到前台退房并拿走入住押金后逃离。这时,陈女士才恍然大悟,并向警方报案。去年5月23日,陈女士向法院起诉离婚,最后以法院判决离婚收场。

  据了解,华某一直游手好闲,2010年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获刑1年10个月。2011年11月,出狱后的华某不思悔改,仍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生。除了扮演“爱情骗子”的角色之外,华某还虚构卖杉树或者雕刻墓碑等虚假事实,实施了另外三次诈骗,共骗取4600元和一辆电动自行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华某系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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