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物业人员截留租金水电费
法制日报
2014-09-03 10:42:51
本报讯记者邢东伟通讯员宋研翟小功海南佳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公司资金近9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9月1日,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邢某有期徒刑8年3个月。
经查,在2007年至2013年2月期间,邢某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佳苑物业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共计86万余元,用于个人投资、赌博及生活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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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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