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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方向已定

山东商报 2014-09-04 14:16:19

  商报消息作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员工持股备受关注。2日,国资委改革局处长郭子丽在“2014中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与股权激励高峰论坛”上透露,目前国资委正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联合证监会、财政部共同推进国企员工持股政策制定工作,预计将于明年正式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

  在会上,郭子丽并未透露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但从其总结的九大关注点可以窥见监管部门的大致思路。郭子丽表示,结合以往的规定和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的实践,在实施员工持股过程中重点应该关注持股比例、持股方式、股权来源,实施路径等九个方面。

  “从行业上来看,我们认为从事一般性竞争业务的国有企业才可以实施员工持股,对于从事自然垄断、行政垄断业务、具有国家特许经营资质、政策性企业,以及其他非竞争性企业,不太适合引入员工持股。”郭子丽说。

  从持股比例看,全员持股并不是值得推广和鼓励的方式。总体来看,应该向关键岗位、科技骨干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员工比例应该设置上限,以保证国有的控制力。

  持股方式可以采取直接持股也可以采取间接持股,比如设置平台公司等。股权来源一般采取增资扩股,不宜通过转让存量股权的方式让员工持股。

  除上述条件外,郭子丽指出,员工持股的出资方式应坚持以合法现金出资;以评估值作为基本定价依据。并且,员工持股日常管理应该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的机制,包括收益分配机制等等。持股员工因为辞退、调任、退休等等应该把股权转让给企业内部符合条件的受让者,或者作为内部股权。

  “在具体实施层面,应该坚持试点先行的原则,在严格遵守现有国有企业改制等情况下,防止一哄而上。”郭子丽说。王雪青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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