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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区征地补偿标准公布 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来源: 2014-09-05 10:23:01

  浙江在线09月05日讯日前,绍兴市府办下发了《关于公布越城区行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明确了越城区行政区域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价,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根据《通知》,塔山街道、蕺山街道、北海街道、府山街道、城南街道区片综合价为: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6万元/亩;林地3.6万元/亩;未利用地3.0万元/亩。

  迪荡街道、稽山街道、东湖镇、皋埠镇、鉴湖镇、灵芝镇、东浦镇区片综合价为: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5.8万元/亩;林地3.5万元/亩;未利用地2.9万元/亩。

  斗门镇、马山镇、孙端镇、陶堰镇、富盛镇区片综合价为:耕地、其他农用地(除林地外)、建设用地5.6万元/亩;林地3.4万元/亩;未利用地2.8万元/亩。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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