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今年1至8月387人因污染环境被刑拘

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作者: 2014-09-15 08:27:04
核心提示: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郑建忠在市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今年1月到8月我市环保系统已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涉刑案件214件、刑拘387人,移送总量、刑拘人数在全国、全省均排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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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郑建忠在市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座谈会上透露,今年1月到8月我市环保系统已向公安部门移送环境涉刑案件214件、刑拘387人,移送总量、刑拘人数在全国、全省均排前列。其中,今年一季度的移送环境涉刑案件量占到了全省的1/3、全国的1/7。

  而记者了解到,2013年我市全年向公安部门移送的环境涉刑案件也只有62件、刑拘人数61人。那么,这两项数据今年因何出现了大幅度增量?我市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找到了哪些好办法?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办案时有了主动权 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市环保局副局长林曙认为,我市环保执法力度的不断增强,与去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不无关系。《解释》共计12条,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四项认定标准,明确了从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立法精神。

  “以前惩处污染企业办法不多,执法人员常常垂头丧气,现在终于扬眉吐气了。”林曙坦言,办法不多主要是环保人员在办案时常会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但《解释》的出台让环保人员在办案时有了主动权,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这个《解释》颁布以来,我市环保部门多次组织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并在办案中开展运用。

  鹿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谢文挺举例说,环保执法人员几个月前查获了一起企业在非法制革过程中偷排污水的案件,偷排的污水经鉴定一类污染物重金属铬污染因子达到每升1320毫克、超标2640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当时企业主仅以为只需缴纳4万多元罚款便可了事,但他最终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鹿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蔡克表示,许多企业主还以为可以像以前一样,走污染、被查、被处罚、再污染……的老路,现在他们该去读读这个《解释》了。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我市已多次组织企业主到涉刑环境案件庭审现场旁听受教,给企业主强化“环境污染会坐牢”的观念,望他们做到严格自律。'

  公安环保默契配合 两家各展所长办案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全国环境案件移送数量、刑拘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初步形成了打击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但现实中各地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少,特别是由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等原因,使移送案件数量总体上仍与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不相称。但有关部门认为,我市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露阳表示,这与我市公安机关把“食药环”称作新民生来抓密不可分。今年3月,市公安局挂牌成立了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抽调专职人员直接侦办环境污染涉刑案件,市民可以直接拨打“110”投诉环境污染。

  同时,公安、环保部门展开默契配合,对于涉刑案件,公安部门打破行政涉刑案件移送常规,在环保部门初期线索确定后就提前介入、共同侦查。在收集证据阶段,公安部门充分发挥侦查手段优势,负责涉案企业人员、车辆等的综合分析;环保部门则发挥专业优势,负责生产工艺、污染物性质的调查。蔡克补充说,环保部门也并不是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就不管了,他们会向公安部门提供涉污案件的监测数据,和省环保厅认可的监测报告。

  公众参与环保建设 配合打掉违法企业

  郑建忠在市公众参与环保工作座谈会上表示,要把环保“家底”交给公众,我市环保历史欠账多,四大局面没有根本性改变:环保基础建设仍然滞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企业和公众自律意识低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环保能力建设不足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

  接下来,我市环保部门将致力打造法制环保、民生环保、公众环保和创新环保以扭转这些弊病,将法制环保放在突出位置,坚持铁腕治污、铁面执法、铁拳惩恶,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到8月我市已出动执法人员96324人次,对34698家企业进行了检测,打击取缔了非法窝点1873个。

  此外,郑建忠号召公众积极参与环保建设,向环保部门反映污染问题,为环保部门查办企业污染环境案件注入活力。据了解,我市今年曾利用公众的航拍照片查获了一起企业违规倾倒废酸的案件,该案中的8人最终获刑,最长的被判了两年6个月,最短的被判了10个月,共处罚金37.61万元。此外,鹿城区一市民也曾配合环保执法人员,连续打掉了5家违法排污企业。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潘涌燚|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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