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混改”精髓不在控股权上

来源:北京晨报作者: 2014-09-16 1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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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春祥

  从年初开始布局,仅仅半年时间,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便已实质性破局,速度令人惊叹。25家投资者瓜分了中石化销售公司增资后30%的股权,涵盖了互联网、金融、快消、电器、物流、零售等多个行业,从股权结构上讲,绝对可以称得上是“混合所有制”。

  中石化公告称,增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多轮评选、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独立评价委员会评议后,最终确定投资者名单。也就是说,这一次的增资并不存在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并且从多家产业投资者已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来看,本次混改也并非单纯的股权结构调整,而是真的要在业务模式上进行重造。

  看起来皆大欢喜,但有一个问题始终令市场担忧,那就是控制权的问题。这一问题早在年初中石化公布混改消息之后就已存在,但并没有随着混改棋局的向前推进而化解,而是越前进,市场越担忧:“民营资本是否会成为待宰的羔羊?”

  从中石化的操作来看,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法人仍占据绝对的控股权。至于未来是否会出现国有法人相对控股的局面目前尚不可预期,但可以看出来,通过所有制的改变、股权的合作,进而改变业务范围,实现经营模式的创新,才是混合所有制真正的精髓所在。

  按照规划,中石化今后将实现从油品供应商向综合服务商的转变。我们很难想象,这个“综合服务商”的概念究竟能够包括多少业务内容,但可以预期,不管哪一路资本,只要傍上了这棵大树,那么其在行业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就有可能上一个新台阶,利益自然更不会少。

  只要资本能够获得共赢,那谁控股谁不控股,意义就没那么大,“圈钱”的疑虑自然也会打消。正所谓,无利不起早。民营资本在野蛮生长的环境中壮大,他们还没有傻到在没有看到确切利益的前提下,就贸然参与强势企业的改革,沦为待宰羔羊。改革是一个试错的过程,只要法治健存、公平博弈,就没有输家。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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