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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对期货机构日常活动不必要管制

法制日报 2014-09-17 10:20:33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记者周芬棉依据“国九条”,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今后一段时期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和八项具体措施。

  《意见》提出的总体原则包括:坚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和产品创新,实现场内场外市场协调发展;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为取向,着力提升期货经营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结构合理、经营稳健的现代期货及衍生品服务体系;鼓励期货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自担风险,始终把风险管理贯穿于创新发展的全过程,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以及树立诚信合规行业文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

  据此,《意见》提出八项具体措施。明确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放宽行业准入,支持民营资本、专业人士出资设立期货经营机构,研究实施公开透明、进退有序的期货业务牌照管理制度,研究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机构交叉申请业务牌照的政策。支持期货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相互控股、参股的方式探索综合经营。全面评估和清理整合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取消对期货经营机构日常经营活动不必要的管制。

  同时提出,逐步推进期货经营机构对外开放,鼓励外资参股境内期货经营机构,支持期货公司为境外机构参与境内期货市场提供交易结算服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等内容,支持期货公司做大做强,努力增强期货经营机构竞争力。

  在创新方面,《意见》提出,要稳步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支持期货经营机构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完善统一适用于证券期货市场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与此相适应的,要加强风险防范,包括严格落实期货经营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加强信息技术保障,进一步推进监管转开型,强化行业自律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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