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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内幕交易需行政和司法紧密配合

证券日报 2014-09-26 16:57:45

  清除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不诚信行为,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市场参与者的自觉自律,更需严格的监管与“铁腕”执法

  -本报记者徐科

  内幕交易是上市公司违规的“重灾区”,不仅侵害普通投资者权益,也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开展仪式上指出,证监会要不断加大人员与科技投入,进一步提高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发行等各类证券违法犯罪线索的快速发现能力,有效实现对各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

  “内幕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一种伴生现象,是资本市场的痼疾和顽症。即便是成熟资本市场,也不时曝出内幕交易丑闻。因此,打击内幕交易是市场监管永恒的主题。”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减少或消除内幕交易的发生几率,我国股市的价值投资理念就难以真正确立。

  如何更明确地界定内部交易?又如何打击屡屡发生的内幕交易?这是摆在资本市场及相关各方面前的难题。

  “我国《证券法》对内幕交易认定主要基于两个特征:一是信息尚未公开,二是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接受记者采访的一位专家表示。

  清除资本市场的违法违规、不诚信行为,不仅需要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市场参与者的自觉和自律,更需要严格的监管与“铁腕”执法。

  在打击内幕交易方面,证监会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明显加强,对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的严惩可谓大快人心。就在不久前,中国证监会印发了《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要求严肃查办利用行政许可权、日常监管检查权、稽查办案权和行政处罚权等进行寻租的案件,进行内幕交易或泄露内幕信息的案件,违规买卖股票、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或个人投资入股的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系统采购和政府采购等方面违法违规的案件。

  国外监管经验表明,对于内幕交易犯罪案件,必须要有行政和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安排,比如,德国明确规定对于内幕交易等证券案件,直接交由刑事部门查办。美国司法部门对于有重大嫌疑但调查无法突破的内幕交易案件,往往也会提前介入,会同证监会一起展开调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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