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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致国家损失百万 永嘉财政局原科长被公诉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2014-09-29 07:01:34
农业公司通过虚报项目投资额或多头申报的形式,套取农业补助资金;负责审核的他却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政损失103万余元。

  温州网讯 农业公司通过虚报项目投资额或多头申报的形式,套取农业补助资金;负责审核的他却玩忽职守,致使国家财政损失103万余元。此外,他还从上述有关农业公司收受了香烟券、购物卡等财物。近日,永嘉县财政局农业科原科长胡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永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胡某,1965年出生,永嘉人。1997年8月,胡某调入永嘉县财政局工作,于2013年2月被提任为该局农业科科长。

  2010年开始,永嘉县政府决定成立永嘉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2013年下半年,胡某作为农业科科长参加该联席会议,参与对永嘉县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并负责项目补助资金的整合监管及审批拨付工作。

  工作期间,胡某在对永嘉县5家公司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他在没有查看相应的账本、有效支出凭证及没有充分的补助依据下,未认真审核便拨付相应的补偿资金,导致该5家公司以虚报项目投资额或多头申报等形式套取农业补助资金,致使国家财政损失103万余元。

  该案由永嘉县审计局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并移交永嘉县检察院侦办。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发现,胡某在担任永嘉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期间,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的财物,这其中就涉及上述5家公司中的2家。

  胡某在归案后,主动交代自己还在其他农业审批过程中,收受了他人送的金块、香烟券、购物卡等财物,前后合计总共受贿48540元。

  检察官认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务,其行为触犯刑法,遂对他提起公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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