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提拔“带病”干部将追究失察责任
中国甘肃网
2014-09-29 11:56:19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9月26日上午在兰州闭幕,会议审议修订通过了《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今后,选拔任用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程序和条件进行,对被选拔人员进行廉政考评,建立考评责任制,对考评失察的要追究责任。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分别于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议批准了《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条例(修订)》,由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鑫报记者梁峡林马逸群
|
|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