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沪大气防治将入最严期 多条措施罚到"肉痛"

沪大气防治将入最严期 多条措施罚到"肉痛"

新民网 2014-09-29 14:47:38

  图说:超标排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史上最严”的经济惩罚和法律责任。新民网资料图沈文林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备受关注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今天(9月29日)专门采访了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余飞麟,获悉首批六项执法类实施细则已逐步出台,今后超标排污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史上最严”的经济惩罚和法律责任。

  明显违法可当场处罚

  首批六项执法类实施细则,包括按日计罚、双罚制、查封扣押、停产限产、停电措施、移送公安实施行政拘留。余飞麟表示,今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将做到“过罚相当”,达到完全剥夺甚至超过环境违法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在加强处罚的同时,还将有停产、限产等强有力的后续整改措施。

  记者获悉,新法实施后,首先将大幅度提高罚款限额。如将无证排污这一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的罚款幅度,从原本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提高到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此外,以往面对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必须进行现场检测,确认造成危害后果后再进行处罚,也造成了“执法难、成本高”的窘境,新法明确“行为罚”后,执法人员面对无组织排放,机动船、锅炉、窑炉冒黑烟等明显违法的行为,可当场直接实施罚款。

  同时,一旦排污单位被处责令停业、关闭,或被责令停产整治,供电单位将停止对相关排污单位供电。涉及严重大气污染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按日计罚直至关厂

  环保设备动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而违法排放的罚款只有几万元,过程中还有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行政手续,生产线可以照常开动,如此简单的一笔账,企业自然都会算。然而,新法中的“按日计罚”和“双罚制”,无疑将彻底改变这一“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的局面。

  “假设一家企业超标排放,执法人员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一个月的整改期限后该家企业还未能达标,将被处以10万元乘以30天的追加处罚。”余飞麟举例称,最多在两次整改后,企业若是依旧无法达标,环保部门将提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企业予以关闭,同时在整改过程期间,如上海遭遇重污染天气,环保部门还将对相关企业的生产设备进行扣押或查封。

  与此同时,对于违反条例规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超标排污、无证排污的、超总量排污,以及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下临时管控措施的5类行为,除对违法单位进行罚款的同时,环保部门还将启动“双罚制”,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处罚。

  超标排放将“区域限批”

  记者注意到,除了加大对违法企业的经济处罚,新法中的另一项亮点就是在分清政府、企业和社会各自责任的同时,对政府各部门的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作具体细化的规定。如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建设、绿化市容、房屋等部门负责扬尘污染防治。

  新法强调对污染的源头防治,同时明确,相关乡镇、街道、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一旦发生排放超总量排放,或是没完成重要产业结构调整和重大污染防治,将被处以“区域限批”,即停止新增企业的审批权限。

  在新法的基础上,市环保局将每季度公布一批“黑名单”,对被处行政处罚的企业进行公示,今年以来,环保部门已公布了2批次共计700余家企业,上黑榜的企业今后在贷款、融资、工程招投标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新民网记者沈文林)

  新民网茶馆由新民网出品微信号:newteahouse无节操、有道理

  最麻辣,最有趣的时事脱口秀!

  你今天脑补了吗?

  新民网事由新民网出品微信号:xinminwangshi突发事、新鲜事、有趣事

  感人事、烦心事等你来爆料!

  扫一扫,关注有礼!

  侬好上海由新民网出品微信号:helloshanghai2013吃喝玩乐、上海故事、同城活动

  每天热爱上海多一点

  加入小侬家族就对啦!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温网编辑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疫情防控一刻不得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