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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赛】勿将“反腐”变“反福”

温州网 2014-09-30 14:53:57
“腐败”与“正常福利”,多数人脑海中还未能对这两个概念有十分明确的辨析。因此纵使被剥夺了正常福利,个别善良的职工宁可“两袖清风”不落人话柄,也不想多加争辩争取正当利益,权当为反腐做贡献了。

  自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后,高端月饼、西湖龙井、金秋蟹礼、香烟名酒等奢侈品行情惨淡,纷纷“割肉”降价,逢年过节滥发福利等现象也得到了有效遏制,民众在拍手称快的同时,却发现职工的正常福利也了无踪影了,这可让群众纳闷了,反腐败和反福利之间是等式?

  腐败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借职务之便获取个人利益,从而使国家政治生活发生病态变化的过程。毋庸置疑,腐败对党员干部具有极大的腐蚀性、对党的事业具有极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的利益具有极大的危害性。因此可见,反腐倡廉是国家应该长期坚持的一件好事。在反腐过程中,个别官员的权钱色交易、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欺上瞒下的现象得以曝光;个别垄断性企业存在的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的灰色腐败得以遏制;个别单位假借“职工福利”之名侵吞国家资产、串通起来寻租、分肥的腐败行为得以惩处。

  但反着反着,一些领导干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甚至个别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也被“名正言顺”地反掉了。今年互联网上出现了很多这样悲伤的“问号”,为啥正常福利没了?一些低收入的基层职工盼星星盼月亮盼着一份合情合法的小惊喜,但这份惊喜最终变成了惊醒,人们突然明白,原来反腐让官员“官不聊生”的同时,也被部分执行者曲解了其意,让正常福利一无所有了。

  这事到底该怎么看?其实,这当中存在一个盲区,那就是“腐败”与“正常福利”之间的分界线,多数人脑海中还未能对这两个概念有十分明确的辨析。因此纵使被剥夺了正常福利,个别善良的职工宁可“两袖清风”不落人话柄,也不想多加争辩争取正当利益,权当为反腐做贡献了。其实, 2009年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职工福利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并对“福利费”有一定的阐述。但仔细琢磨这个《通知》,可以发现有些表述似乎过于模糊,如其中提到的一条“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这样的“福利”操作起来似乎就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发少了,职工有意见;发多了,又可能被追责。为规避风险,确保安全,个别单位负责人很可能继续按兵不动,或者干脆不发了。

  与此同时,界定模糊的“反腐”和“反福”两个概念,容易致使不正当的福利有生存的空间,甚至可能让节庆腐败有可乘之机。一些单位打着“节假日福利”的旗号,随便一发就是大手笔,甚至有些单位的负责人还“毫不脸红”地给自己发放超高福利以自肥。要知道,福利的发放必须是在规定之内的,超出正常范围的隐性福利和“天价“福利都不可取。为了避免让腐败分子钻空子,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反腐”和““反福”之间的区别,尽快出台修改并完善关于职工应有福利的法律法规,同时将“反腐”与“反福”的概念区分广泛向公众进行宣传介绍。这些举措相当必要,亟需实行。否则,职工的正常福利就难以得到切实维护。

  特别想提到的一点是,媒体对于“反腐”和“反福”概念区分的宣传从目前看来还是很不够的。舆论探讨的范围大多都局限在措施部分,对于概念方面的阐述以及对公众法制意识的引导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媒体开辟相关的"反腐"专栏,解释反腐相关词汇以及介绍法律法条,进一步加强群众法制意识等,这些都不失为一种正确反腐的有力手段。

  总而言之,要防止借发福利之名行腐败之实,也要防止借反腐之名,挤占普通职工应有的保障,让其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万万不可将“反腐”等同于“反福”!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陆向东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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