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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因3吨编织袋被迫疏散 出售有毒编织袋者获刑

温州网 2014-10-13 17:48:59

  温州网10月13日讯(记者 戴玮 通讯员 华萱)平阳县萧江镇被称为“中国塑编城”,这里的塑编产业十分发达,编织袋是最常见的商品之一。但平阳的几位工人万万没想到,只是搬运了几个编织袋却中了毒,并被送往医院救治。

  被告人郑某,安徽人,38岁,案发前供职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一家化工企业。

  2013年8月4日,郑某以该化工公司的名义,将包装过有毒物质“间二硝基苯”的共计3.1吨的编织袋修补工作外包给罗某,而这批编织袋并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罗某以为承接了一笔大买卖满心欢喜,他根本未考虑到这些有毒编织袋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年8月16日,罗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原计划派车将这批有毒编织袋从江苏连云港运回平阳萧江,并安排工人进行卸货。在卸货过程中,工人们闻到了刺鼻的气味。之后,他们开始出现气短、眩晕、恶心等现象,随后被送医治疗。当地居民因受不了刺鼻的气味而报警。消防队员随即赶往现场,在查看和询问周围住户了解后,立即上报情况,并迅速疏散事发地两侧居民。

  后经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鉴定,编织袋内残留物中“1,3-二硝基苯”含量均大于3%,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58.6-2007)标准限值。

  案发后,被告人郑某在2013年8月23日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数名被害人总计26689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1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但鉴于被告人犯罪后能自首,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取得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和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链接:间二硝基苯

  属易燃物,遇到明火、高热容易燃烧,而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同时,它也属于强烈的高铁血红蛋白形成剂,容易经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中毒。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戴玮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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