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上海4种特殊情况夫妻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来源:东方网作者: 2014-10-14 19: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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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10月14日消息:上海市人口计生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双方均为非独、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等4种情况,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详见附图: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温网编辑|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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