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上海4种特殊情况夫妻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来源:东方网2014-10-14 19:36:31
核心提示:
东方网10月14日消息:上海市人口计生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双方均为非独、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等4种情况,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详见附图:
本文转自:温州网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核心提示:
东方网10月14日消息:上海市人口计生条例有关特殊情况再生育规定的实施意见出炉:11月1日起,双方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夫妻,符合"双方均为非独、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现家庭无子女"等4种情况,可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详见附图:
本文转自:温州网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