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向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
人民日报
2014-10-28 09:56:58
本报石家庄10月27日电(记者杨柳)记者27日从河北省民政厅新闻发布会获悉:河北省近日发布《河北省老年人优待办法》,规定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该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较于2005年优待办法,新办法设定的优待条款更为具体。在住房待遇上,办法规定,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老年人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安排。在卫生保健上,办法明确,城镇社区和农村的基层医疗机构,要为本地65周岁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和提供健康指导,每年提供免费体格检查,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等服务。在交通出行上,逐步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全体老年人给予免费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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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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