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网站假冒银行骗钱 11名被告以盗窃罪被起诉
温州网讯 昨前两天,温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以“网银升级”为诱饵的钓鱼网站盗窃案,共有11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5月,林某、黄某、陈某、易某等人,在互联网上设置假冒的某银行网站,通过群发“网银到期需要升级”短信,诱骗被害人登录该钓鱼网站输入账号和密码,并诱骗获取被害人的银行动态口令,继而将被害人银行账户内的钱款通过转账得以窃取。
其中,林某负责盗窃团伙的指挥和整体运作,并且联系林梅某,商定由其提取窃得的大额钱款;黄某负责虚假域名的注册、购买并提供钓鱼网站的网络技术支撑;陈某、易某二人负责作案电脑、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的购买及窃得钱款的转账转移,被告人肖某、王某负责专门发送“网银到期需要升级”的虚假短信;被告人王某某负责钓鱼网站盯梢及窃得钱款的转账转移;被告人易树某负责该盗窃团伙的后勤保障工作。经查,该盗窃团伙先后在深圳、郑州、西安等全国各地使用上述方法,窃得他人财物共计430.66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陈某、黄某、易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没有异议。对于起诉书中指控的最大一笔窃取金额为300万元的钱款,林某表示没有意见。该起犯罪事实发生在去年6月22日10时许,林某伙同陈某、王某某在郑州某酒店,架设黄某提供的域名为www.zzvoc.com的钓鱼网站,成功窃得浙江某服饰公司银行账户内300万元,并转移260万元到陈金某持有的某公司的对公账户。后林某立刻联系林梅某,并将290万元转移至林梅某提供的珠海地下钱庄黄某(另案处理)等人的账户,将该笔钱款兑换成港币360余万元。后林梅某分别让其女儿、儿子以不同身份到该钱庄将钱款提出。截至发稿时,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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