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赤溪挂牌出让的土地早在14年前已被“卖”

来源:温州网作者: 温婉 2014-10-30 12:44:08
核心提示:网上挂牌、报名审核都是走形式,来补办之前的程序
查看评论

出让公告的一部分

  温州网10月30日讯(记者 温婉)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也可以“先上船后买票”?温州苍南县赤溪镇中墩社区的两块土地挂牌出让就碰上了这种事情。市民陈先生看到当地政府官网上的土地出让信息,准备了一大叠材料赶到当地政府进行资格审查,不料被告知这块挂牌出让的土地早已“名花有主”。

  挂牌出让的土地不让竞买?

  今年9月30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官网上挂出这样一条公告:苍南县赤溪镇中墩社区国有土地A地块、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出让的A、B两块土地,分别位于赤溪镇兴中路南北两面,分别占地2616.5平米、1428.5平方米,起始价为59万元、37万元,出让年限均为70年。

  公告中明确,凡经苍南县赤溪镇人民政府审查准入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也可联合竞买,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注明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公告还规定,申请人需在10月22日17:00时前到赤溪镇人民政府提出准入审查申请。然而22日当天,记者接到几位竞买人的电话,称赤溪镇人民政府拒绝接收竞买人的审核材料,并“建议”竞买人“不要过来竞标”。

  一位陈姓竞买人告诉记者,当天上午他拿着一大叠材料,跑到赤溪镇人民政府申请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时被拒,工作人员还劝他不要参与此次竞买。

  挂牌出让的土地14年前就已被“卖”

  陈先生提交材料遭拒之后,他找到该镇城建办主任李敏辉反应情况,得到的答复令他更加吃惊。李敏辉同样“建议”他不要参与竞买,因为这块土地14年前就已经有“主人”了。

  已经有“主”了,为什么还要挂出来让大家竞买呢?陈先生不解,但李敏辉并没有多做解释,只是告知他这是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此的挂牌出让只是走个形式,补办之前欠的“帐”。

  到这里,陈先生似乎稍微有点明白这块地价格远低于市场价的原因,但他依然觉得政府这种“先上车后买票”的行政方式有些不妥,因此打电话给媒体。

  因为价格低,像陈先生这样过来报名资格审核的人还挺多,还有不少竞买人从外地赶来,碰到上述情况也都比较郁闷。

  本次挂牌出让只是一个形式

  后记者联系到赤溪镇副镇长黄瑞顶,首先他肯定,这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并在电话里对这两块土地的“前世今生”做了解释。

  2001年,原来的中墩乡人民政府通过“开发票”的形式把土地“卖”给了当地人,类似于如今的协议出让。照理来说,买家在当时就应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一个竞标的程序。但由于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该手续一直拖到现在没有办理。

  14年过去了,按照现在政策,土地因为程序和手续欠缺,不可在其上建房。黄瑞顶说:“百姓一直在闹,政府怎么不给我解决,花钱买了地为什么不让建房,意见相当大。”

  针对这种情况,本届镇党委政府,通过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打报告给县政府请示。后县政府通过会议,最终决定通过上述方式来解决。

  黄瑞顶解释:“这块地在当时也是当地村民自己投入劳力将其围填而成的,原本的用途也是用于解决本地百姓住房困难。这也是为什么地块的出让价格远低于现在的市场价格。”

  也就说,目前不论土地网上挂牌、报名审核都只是走一个形式,来补办之前的程序,使原来的“业主们”顺利通过竞买的方式,成为这块土地真正的“主人”,以便他们进行房屋建设。

  对于其他群众的不满,黄瑞顶在资格审核的那段时间通过各种形式,向前来竞买的群众进行解释安抚,黄副镇长表示,大部分群众都对这种情况表示理解。

  这样的方式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究竟合不合理?是否合法?请关注温州网后续报道。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戴玮|责任编辑: 黄作敏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