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农村地房改革试点 首创农房抵押贷款跨村转让
温州网讯 如今,乐清市清江镇北塘村正在谋划农房集聚区。除了满足本村村民居住外,届时多出来的房源能转让给外村农民,为自家村民带来财产性收入。这种设想得益于该市正在尝试的农房跨村转让。
从上世纪90年代探索农房产权抵押贷款,到近年来放开农房跨村转让,乐清这些做法在全国范围内都属首创,今年4月,该市上报省级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和住房财产权抵押、转让机制创新试点,8月,申报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项目。
尤其是农房跨村转让,让包括北塘村在内的部分乐清农村和农民受益。从2008年到今年8月底,该市共办理农房转移登记5227宗,转让面积90多万平方米。该市规定农房转让双方必须符合两个前提条件——乐清市内和农业户口。也就是说,只有在该市农民之间才能进行跨村转让,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置农房和宅基地。这种“农对农”转让,先过户农房产权,再过户宅基地使用权,但宅基地所有权还保留在原来的村集体,也不影响转让双方农民在村里的身份。比如,邻村农民买了北塘村另一位农民的农房,两个人户口没迁,还在自己村,照样享受各自村集体里的各种权益。
农房跨村转让探索取得突破的基础在于,乐清此前在农房抵押登记试点上获得成功。如今,该市25家金融机构中,有15家设立农房抵押贷款业务,从2008年到今年8月底,这项业务宗数达13202件,贷款余额约40多亿元。为了防范风险,该市要求农民申请农房抵押贷款时,出具两证三书,即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以及抵押物非唯一住房确认书、村集体同意抵押物处置证明书、处置人不再申请宅基地承诺书。农民还要证明贷款用于正当的经营项目、自己有还款能力后,才可能获得不超过农房评估价60%的贷款。一旦农房抵押到期农民不能还款,被抵押的农房也只能变卖给乐清市内的农民。
尝试农房抵押和县域范围内农对农流转,盘活了农民不动产,实现农村资产变现,提高农民财产潜在价值和增加收益,使得农民创业融资有新渠道。从农房交易区域分布看,中心城区和虹桥、柳市、北白象三大中心镇占总量80%,由此为农民进城入镇疏通了渠道,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从原因分析,进城安居和改善居住条件占80%以上,也就是说,许多不具备购买商品房的农民,把农房转让作为过渡,缓解农村宅基地需求压力,逐步向城市生活靠拢。
乐清市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国家级试验项目获批,该市将力争在3年里尝试更深层次的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使得宅基地分配体现公平性合理性,解决农民建房用地问题,保障农民居住权和用益物权,均衡配置城乡建设用地,规范宅基地市场配置机制运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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