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学车遇险跳车 摔成伤残状告三方驾校担七成责
温州网讯 学员郑某在学车时遇险,情急之下选择跳车避险,结果不幸摔成九级伤残。随后,她将驾校、教练员徐某及驾校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一齐告上法庭。日前,瓯海法院审结这起身体权纠纷案,驾校被判承担70%赔偿责任,共计赔偿17万余元。
她慌乱中选择跳车避险
事情发生在2012年1月16日下午4点左右。当时,郑某、胡某与另外一名学员在驾校场地内驾车练习倒车入库,教练员徐某在车外指导,胡某坐在驾驶员的位置,郑某则独自一人坐在车辆后座。在驾车出库右转弯的过程中车辆突然加速,坐在后排的郑某连声叫胡某刹车。胡某一紧张,误把油门当作刹车,车辆加速后失控行驶十几米,并撞上场地的围墙。
说时迟那时快,在车辆失控还未撞上围墙前,郑某慌乱中从右侧车门跳出车外导致受伤。受伤后,教练员徐某立即拨打120将其送至医院门诊治疗。
次日,郑某被诊断为胸6爆裂性骨折,转入住院治疗,并于同年1月19日、去年2月1日分别进行两次手术治疗,共花去医疗费、住院伙食费55276.53元,其中32938.43元医疗费由教练员徐某支付。
去年5月30日,温州某司法鉴定所评定郑某的伤势经治疗后构成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随后,郑某将驾校、教练员徐某及驾校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一齐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十项赔偿项目共计25.34万余元。
驾校承担70%赔偿责任
鉴于驾校未在保险公司投保车上人员险,事故发生时,郑某属于车上人员,不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因此,她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无须承担责任。那么她的损失到底该谁来赔?
法院了解到,为防止学员流失,驾校与教练员之间早有约定:学员招收由学校和教练员共同负责,比例为1:1,即一期8位学员,由学校负责招收4位学员,教练员负责招收4位学员。教练员负责招收的学员,学费由教练员收取后,在学校具备报名名额后将费用交至学校登记入学。所以,对于驾校辩称徐某属于私自收费,学员在驾校并无注册记录,因此郑某不属于驾校学员,驾校无需承担郑某的赔偿损失,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郑某主张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不予支持。
而郑某自己又该承担多少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在情急之下选择跳车避险,应属于采取避险措施不当。因为在车子撞上围墙停下后,驾驶座的胡某和副驾驶座的另一名学员并未受伤。因此,应酌情认定其应对自身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认定,驾校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并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95万余元。减去徐某为其已支付的32938.43元,驾校还应赔偿原告损失14.65万余元。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相关新闻
为你推荐
-

市委工作务虚会召开
要闻12-12
-

温州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开幕
要闻12-12
-

11月份,温州CPI同比下降0.3%
经济12-12
-

温州理工学院附属三所学校正式揭牌
科教文体12-12
-

北麂山灯塔实行值守志愿服务满十年 守出“心灵的宁静”
社会12-12
-

吃的玩的赏的陆续开张 洞头东沙不夜港旅游业态再“扩圈”
社会12-12
-

全景沉浸式探索戏曲观演新样式 温越版《封神》邀你“入局”
科教文体12-12
-

永嘉农产品“出海”拓市场
经济12-12
-

十几岁孩子腰椎间盘突出 “腰不好”越来越年轻化
社会12-12
-

郑思维迎来国际赛场“最后一舞”
科教文体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