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实名举报要做到件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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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11月5日讯(记者 潘涌燚)11月5日上午10点,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秀成做客温州网,与广大网民朋友就“坚定不移反腐倡廉,矢志不渝利民护民”这一话题进行在线交流。
“我想知道检察院是怎么处理收到的举报线索?举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举报是否有奖励?检察院会不会保护举报人?”在访谈中,有不少网友这样问道。
俞秀成介绍说,市检察院设有专门的举报中心,统一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管理举报线索。举报中心自收到举报线索后,会在七日以内进行分流或者作出相应处理。“举报线索移送到侦查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检察院会在三个月以内将处理情况回复举报中心,并及时反馈举报人。”
据了解,目前市民可以采用信函、走访、传真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检察机关统一的12309职务犯罪举报电话,或者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举报。“为了加强保密并及时办理,我们鼓励群众依法实名举报。对于实名举报,检察机关会优先办理,件件答复。”俞秀成说道。
此外,俞秀成介绍说,根据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检察机关会对提供举报线索、协助侦破案件有功的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对于备受关注的举报人保护问题,俞秀成介绍说,检察机关会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和合法权益。“我们有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会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举报人向人民检察院实名举报后,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受到打击报复的,我们会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温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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