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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女子不堪长期家暴 用丝袜将醉酒丈夫勒死

温州网 2014-11-05 14:31:59

  温州网讯 酗酒丈夫平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仅无故辱骂殴打妻子还起无端猜疑,因不堪忍受长期家暴,36岁的安徽籍女子姚某狠心之下用丝袜将醉酒丈夫勒死,然后静静等待警察的到来。11月4日凌晨,龙湾状元一出租房发生这起家庭悲剧。

  家暴引发家庭悲剧2014年11月4日上午9时许,龙湾公安分局状元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有人称一出租房内妻子杀害丈夫了。

  案发地在龙湾状元街道大罗山路附近的一间普通出租房。接警民警推门而入后,发现一男子正横躺在地上,身上盖了一条床单,只露出一只手,已无生命特征,地上坐着一名女子正掩面哭泣,旁边还站着一位男子。

  经初步了解,该女子姚某(安徽籍,36岁)系死者杨某(安徽籍,38岁)的妻子,另一名男子陈某是过来帮忙料理后事的。

  据姚某交代,11月4日凌晨1时许,其丈夫杨某从外面喝的烂醉回家,手上还提着几瓶酒。因之前杨某对其长期实施辱骂、殴打等家暴行为,回到家后又对姚某实施辱骂和殴打,还威胁杀她全家。

  经过剧烈的心理挣扎,长期以来难以忍受的委屈终于让姚某下了狠心,她顺手拿起自己放在床头的丝袜,勒住杨某的脖子,此时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卧在床边,毫无反抗能力,姚某直至将其勒死。

  亲手杀害了丈夫后,姚某反而十分平静,先打电话将此事告知杨某的父亲,询问其如何料理后事。杨父得知后非常震惊,立即通知了杨某的朋友陈某前去确认。

  陈某赶到现场确认后,于当天上午9时许向警方报了警。

  目前,姚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解决?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一定要敢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受所谓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影响,逆来顺受、委屈求全。此外,要选择正确的维权手段,切忌“以暴制暴”。

  民警建议,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施暴方予以劝阻,对双方进行调解,也可以向妇联或妇女公益组织等求助,或者拨打“110”报警,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施暴方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妇女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林振将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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