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交通建设首次引入“公私合营模式”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 朱斌 2014-11-09 08:11:12
核心提示:社会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共同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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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网讯 昨日,从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获悉,预计年底开工的龙湾永中至海城段二期(经开区段)工程,将引入“公私合营模式”(即PPP融资模式)。民营企业可通过投标参与该工程建设,并从中获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在我市交通工程项目中尚无先例。

  据悉,龙湾永中至海城段二期(经开区段)工程,是国家规划330国道温州洞头至鹿城段的组成部分。今年4月经市政府研究,该工程拟采用PPP融资建设模式,并于今年9月获省发改委批复同意作为PPP项目试点工程,预计于今年12月底正式开工建设,施工工期42个月。

  业内人士分析,引入PPP融资模式,一是减少了公共部门自己设立、管理服务团队相应的支出(减少业主的管理工作和成本);二是引入民营部门的人才、技术、管理技能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三是通过招标方式竞争引入投资人,能够达成现状条件下的最优服务合约;四是在项目建设或运营阶段,投资人承担主要的工程风险;五是在贷款利率风险、技术风险、财务风险、不可抗力等方面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合理分配,降低项目的总体风险成本。

  “投资人将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民营企业也可以参与。至于投资人的收益,将通过项目沿线土地开发获得,这些都会在双方合作协议中加以体现。”市交通运输局建设处处长吕庆雷介绍,将PPP方式引入交通工程项目,在我市并无先例,希望通过龙湾永中至海城段二期(经开区段)工程的试点,为我市交通工程项目逐步引入PPP模式提供依据。

  长知识

  什么叫PPP融资模式?

  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鲍苗苗|责任编辑: 黄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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